建设群众身边找得着用得上永在村的基层依法治理队伍
建设群众身边找得着用得上永在村的基层依法治理队伍
我国基本实现“法律明白人”在每个行政村全覆盖
3年化解广场舞扰民、家庭矛盾、居民楼噪声、流浪狗伤人等50余件矛盾纠纷,群众满意度超96%。这是河北省定州市大道观街社区“法律明白人”张家豪的担当。
自费购买10余册法律知识书籍,用左手书写4本共3万余字读书笔记,接待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这是江西省芦溪县宣风镇珠亭村“法律明白人”阳昌绍的执着。
积极推行苗汉双语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开展法治讲座156场次。这是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太平营观音社区“法律明白人”龙通元的奉献。
张家豪、阳昌绍、龙通元是长期奔走在大街小巷、田间地头的“法律明白人”的群像缩影。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获悉,目前,全国已培育“法律明白人”394万余名,基本实现“法律明白人”在每个行政村全覆盖。他们在依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和法治宣传、法律帮扶中发挥了显著作用;他们在基层播撒“法治的种子”,让群众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正成为全社会共识。
积极履职见实效
“有矛盾,找胖金花。”这句话在云南省大理市大理镇五华社区口口相传。被当地干部群众亲切称为“胖金花”的五华社区“法律明白人”李雪娟长期调处社区内婆媳、邻里、劳资、土地等纠纷。
在她的调解下,矛盾双方常常“化敌为友”——外地商户与本地房东产生纠纷,李雪娟“帮理不帮亲”,促成矛盾化解,外地商户连连称赞:“‘胖金花’调解纠纷,不偏不倚,公平。”社区的白族大爷因家庭琐事与儿子儿媳产生不睦,李雪娟用白族话讲情理释法理,让一家人解了“法结”,更解了“心结”。
抓前端、治未病。各地积极调动“法律明白人”血缘、亲缘、地缘优势,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社情民意信息员、政策法律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法治实践引导员的职能作用,依法把群众身边的问题解决好。
江西省抚州市积极搭建活动载体,组织驻点法律顾问携同“法律明白人”履职,开展宣讲政策法律、反映社情民意、引导法律服务、帮教特殊人员、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事务等法治实践。
浙江省嘉兴市多渠道壮大队伍,努力实现村民小组、社区微网格、快递、网约车等新业态群体全覆盖。嘉善县在全县83家户外劳动者服务驿站选拔“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快递、外卖小哥等新业态“法律明白人”信息需求收集员的作用。
帮助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9306件,调解成功率99.6%。这是浙江省衢州市“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取得的优异成绩。
“工作中,我局整合乡村矛盾纠纷调处资源,充分发挥共享法庭的‘互联网+综合法律服务’作用,探索‘法律明白人’队伍入驻‘共享法庭’,构建了‘法律明白人’参与诉前调解、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模式。”衢州市司法局局长徐爱平说。
河北省定州市探索推行“345工作法”,推动“法律明白人”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有效推进依法治村(社区),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8%。“目前,我市共培养‘法律明白人’5478名,平均各村(社区)达到10人以上。他们不仅促进矛盾纠纷的解决,还参与村规民约修订,制定出合法、实用、全面、符合广大群众利益的村规民约样板,积极营造乡村法治文化氛围,打造出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定州市司法局局长李永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