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群众身边找得着用得上永在村的基层依法治理队伍(2)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依法治理、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必须要有一支扎根基层、契合实际,群众身边找得着、用得上、永在村(社区)的基层依法治理队伍。”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示范培训全覆盖
理论必答、理论抢答、精彩演讲……9月2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首届“法律明白人”技能大赛上,来自11支参赛队伍的33名“法律明白人”通过多个环节比拼和历练,提升了法律政策知识掌握程度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收集社情民意信息、调处矛盾纠纷等方面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明白人”的责任感和身份意识。
今年9月,全国普法办在河北省定州市、江西省抚州市、广东省深圳市、贵州省铜仁市、云南省大理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等6个地方部署开展了“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工作试点。
工作中,各试点地区普遍开展“线上+线下”实训,采取业务轮训、政法部门结对帮扶、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联动帮扶、实践观摩、实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加强培养培训工作。
在培训基地建设方面,铜仁市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培训体系,建立市县级培训基地20个、乡镇(村)级培训基地50个,实施骨干培训提升行动。在培训工作规范化方面,抚州市实现了培训教材、培训师资、培训方式“三统一”。
在提升实践能力水平方面,大理州等地搭建工作室、实践站等实践服务平台,切实有效促进“法律明白人”职能作用发挥。
“我们为‘法律明白人’配备了工作包、标识马甲和法律书籍,增强他们身份意识和责任感、归属感、荣誉感。坚持典型示范引领,在全州成立280个州级‘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大理州司法局局长周本森说。
沙雅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和成告诉记者,该县利用乡镇矛盾调解中心、法治文化广场(大院)等实践阵地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开展法律咨询、引导法律服务,涌现了一批“忠孝茶馆”“米大姐”调解室等品牌调解室和木沙·吾守尔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营造了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良好法治氛围。
近年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对全国“法律明白人”开展示范培训,目前已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示范培训全覆盖,让参加培训的村党组织书记带动广大“法律明白人”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基层依法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
培育范围再拓展
12月8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定州市召开“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工作试点地区交流会,会上正式启动“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旨在把20.7万名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394万名“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实现1+1>2的效果,提升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合力。
把线头、打七寸。各地注重优化人员结构,重点将村(社区)“两委”成员作为“法律明白人”培养的重中之重,紧紧抓住乡村依法治理的“牛鼻子”,同时适应城镇化进程带来的新形势新要求,将“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向多领域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