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平台为何频现盗图盗视频?惩罚规则亟待完善(3)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3-12-14 1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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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立刻找到该博主,言辞交涉称“请立刻删除否则将持续举报”。起初,对方试图以“置顶@出处”的方式保留作品,但连夕坚持让其删除,对方才删掉了该作品。

  但连夕并不认为这算是维权成功。“盗我图和视频的人有很多,我基本用同样的话让其删除,只有这一次成功了,好像对方并不是怕被举报,只是一时良心发现了。如果真的要靠举报,实际上很难直接让作品下架,坚持举报很耗费时间精力。”

  “据我所知,一般作品被投诉之后,平台并不会立刻对该作品作下架处理,而是会给被举报账号提示,多次被举报后可能会对相关作品进行限流,但只有举报投诉量达到一定数量之后,才可能将作品下架。”刚转行做全职博主的北京朝阳居民方研说,这对粉丝数不多的小博主来说无疑很难。“而且最多也就是下架单个作品,想要对账号禁言、封号基本不可能,下架一个视频之后他(她)还是可以继续盗用。”

  跨平台举报更是难上加难。据孙宁介绍,把“爷爷视频”偷走的博主“hxhd×××”还是另一个短视频平台上的博主,如果要在该平台进行举报,必须提供原创视频证据。“但我在该平台没有账号,如果再建一个账号举报他,就变成了我是在他之后发的视频,从时间上看好像成了我偷他的,完全说不通。”多方咨询后,孙宁发现自己要想维权只能通过诉讼,“耗费时间精力,只能算了”。

  平台是第一责任人惩罚规则亟待完善

  社交平台上的盗图盗视频行为为何如此猖獗?

  在李丹林看来,盗图情形时有发生,有行为人法治意识不足、缺乏法律知识的问题,更多则是行为人基于虚荣、获利、不劳而获的动机,也有其他恶劣动机。

  邓宏光认为,首先是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这些行为构成侵权;其次是行为人的侥幸心理,虽然知道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构成侵权,但考虑到类似情形常见,且几乎都没有发生诉讼,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会被发现,即便发现了权利人也不会诉讼;最后是权利人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社交平台上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有可能很快就停止了,权利人不一定能及时发现侵权行为,即使发现了也要通过取证并进行诉讼,维权成本比较高。

  “原创者在维权中存在一些难度,主要体现为:难以发现侵权行为;侵权数量多;难以确定侵权主体身份;难以确定因为侵权所导致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诉讼周期长;损害赔偿数额低,可能难以覆盖权利人为维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等。”邓宏光说。

  王正志认为,社交平台上盗图盗视频的成本低,图片视频保存十分便捷,且发布时并不需要对图片视频是否侵权进行审核;即使出现盗图,原作者也很难发现,除非盗图的博主或其发布的内容产生了一定影响力;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其采取措施具有滞后性,没有义务主动进行审查,即使创作者对发布内容提出举报仍然需要一定时间审核。且平台对内容是否侵权也无权作出判断,不能证明发布者侵权,即使即时删除也难以消除已对原作者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