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软色情问题调查:为何深夜主播越来越“大胆”?(4)
刘德良认为,依据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平台对于包含软色情内容的信息要进行限流,或采取下架、删除,对于相关直播账号予以封号、警告等举措。
“平台主要承担‘守门人’的责任,如果平台故意纵容这些直播或短视频的违法行为,那么平台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里的法律规定至少有两个层面:一是行政管理处罚;一是关于网络安全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严重的行为有可能会构成犯罪,如果存在犯罪则平台和相关主播属于共同犯罪。”刘德良说。
杨敏建议,短视频或直播平台应当合理设计智能推送程序,优先推荐正能量内容,对于违法违规的短视频或直播应当及时关停。如果平台对涉“黄”、涉“低俗”等相关信息不作为甚至放任,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条规定,相关平台有可能被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传播低俗内容主播的监管,对情节严重的予以相应的处罚;另一方面,加强对平台的监管,对没有尽到责任的平台予以处罚;此外,相关部门应发挥群众的力量,建立有效便捷的群众举报渠道,一旦查实平台、主播违法违规,立即制止其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相应处罚。”杨敏说。
在刘德良看来,网络环境的开放性容易让人放松警惕,有的可能在无意间违反了法律规定。擦边直播主要是为了博取流量,情节轻微属于不恰当行为;若出现淫秽或暴露的行为,则可能被行政处罚,甚至触犯刑法。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级网信部门对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平台开展专项督查。对于含有软色情短视频、直播等类似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执法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巡查。”刘德良说,如果有人举报短视频或直播内容有违法的相关信息,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进一步扩大。
刘德良还建议,整顿互联网直播、短视频乱象,要呈现一体化思维。网络生态环境建设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面实施系统治理,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统筹各方力量共同推进。
“在依法治理的同时,平台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网络主播应当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修养个人品行。三方合力,而不是单纯地由某一个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刘德良说。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原标题:直播软色情问题调查:为何深夜主播越来越“大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