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负责人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二)(3)
他进一步指出,对法律规定重点查处的行贿案件,该立案的坚决予以立案,该处理的坚决作出处理,一般情况下不能轻易不移送或者不处罚,而是应当从严把握。同时,从社会面上来说,任何人都应当树立法治意识,决不能通过行贿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同时,该负责人强调,实践中要充分考虑民营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要聚焦企业诉求,合理划定犯罪界限,同时要做好法律衔接。此外,在执法司法中,要加大对民营企业保护力度。(记者 朱宁宁)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负责人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