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手司法活动,江西上饶经开区党工委原书记叶和彬被决定逮捕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4-02-02 16: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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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叶和彬(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叶和彬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长期在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

  公开履历显示,叶和彬,男,汉族,1972年3月出生,江西上饶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9月参加工作。叶和彬曾任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书记等职。

  公开报道显示,叶和彬已于2023年6月辞去上饶市人大代表职务。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同年6月25日发布公告显示,上饶市广信区选出的市五届人大代表叶和彬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叶和彬的代表资格终止。

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2024年1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叶和彬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叶和彬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对抗组织审查;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旅游安排,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无视组织原则,在干部职务晋升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从中收受财物;法治意识淡薄,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贷款办理、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叶和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叶和彬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标题:插手司法活动,江西上饶经开区党工委原书记叶和彬被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