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党政一把手任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领导小组组长
多地党政一把手任整改领导小组组长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地方整改力度未减
□ 本报记者 郄建荣
5个多月前,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向河北等10省(区)移交了676项整改任务;5个多月后的今天,河北等10省(区)发布整改方案,公开了676项整改任务清单。在这份清单中,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一样都不少。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与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相比,“回头看”地方整改力度未减。更值得关注的是,10省(区)都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了地方环境质量改善上。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回头看”移交的676个整改事项包含了需要责任追究的问题。10省(区)党委、政府提出,将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弄虚作假、顶风违法违规等问题。
坚持督政直戳地方政府痛点
2018年5月至7月,中央环保督察对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东、广西、云南、宁夏10省(区)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同年10月,中央环保督察完成对10省(区)督察意见反馈,向10省(区)移交676项整改任务。其中,河北省57项、内蒙古自治区100项、黑龙江省60项、江苏省50项、江西省54项、河南省133项、广东省62项、广西壮族自治区45项、云南省58项、宁夏回族自治区57项。
广东省汕头市对练江污染治理的重要性、严肃性认识不足,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至2018年3月底,汕头市委很少专题研究练江治理和督察整改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应于2017年底完成的20个治理工程项目中,规划投资4.3亿元用于呼伦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湖边餐饮设施拆除两个项目,遇到困难后就全部调出,避重就轻、避难就易,使治理效果大打折扣,剩下18个项目中,16个大幅调整,调整变更率达90%。
从这两个问题的内容看,与其说是中央环保督察在向地方移交问题不如说中央环保督察在直接批评地方政府不作为。
针对这两个问题,广东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在今天公开的整改方案中明确提出,汕头市委、市政府;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是问题整改责任单位。
事实上,中央环保督察向河北等10省(区)移交的676项整改事件中涉及地方党委、政府是责任单位的远不止这两个地方。从这些案例不难看出,中央环保督察在揭露地方环境违法的同时,始终把“督政”作为督察的一项根本任务,推动了一大批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问题的查处。
均成立高规格整改领导小组
10省(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移交的整改事项依然是一个突出特点。关于这一点,从10省(区)党委、政府均成立了高规格的整改领导小组,其中,有些省(区)的党委政府一把手直接出任组长就可得到证实。
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主席陈武出任自治区整改领导小组双组长,自治区8名领导任副组长;云南省成立了省委书记陈豪、省长阮成发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河南省委书记任第一组长、省长任组长;河北省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江西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省委常委、副省长任副组长的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内蒙古由自治区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主席任第一副组长,有关自治区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分头负责、分兵把守,统筹推进全区督察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