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约84家互联网公司实行996 专家:涉嫌违反劳动法(2)

光山新闻网 李晓华 2019-04-17 0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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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劳动执法与社会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沈建峰对《法制日报》记者分析,从行业角度来看,在互联网领域,几乎全球都存在普遍加班现象;从文化角度来看,在中国及亚洲一些国家,受勤劳致富等传统文化因素影响,有些人不觉得加班有多大问题;从制度角度来看,经营所得在劳动者和投资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良性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从互联网发展形势看,行业竞争压力不断增大,企业通过增加工时不增加人的方式减少用工成本,增加竞争力。“这些都导致加班普遍,除了996工作制之外,还有‘777’(早7、晚7,每周7)等工作制。”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张丽云认为,996工作制产生的根源主要是有些互联网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大,需要通过节约成本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因此采取了一种对现有资源重新组配的模式,就出现了996工作制,或者会倡导996工作制。

  从法律层面上而言,996工作制是否合法合规?

  沈建峰说:“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家庭及社会生活,我国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4小时的工作制。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每天加班一般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也不能超过3小时,每月不能超过36小时。996工作制违反了相关法律关于加班时长限制的规定。”

  张丽云也认为,从劳动法角度来讲,996工作制不符合规定,突破了法律规定的边界。“如果把996工作制作为实质性的考核标准或公开的考核标准,显然就违反劳动法了”。

  在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看来,互联网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创业企业的生存及发展尤其不易,特别是在创业初期,因产品研发、市场推广、业务运营等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员工加班频繁属于相对比较常见的现象,从企业发展阶段及员工工作岗位、性质等角度而言,加班有一定的客观合理性,“虽然996的存在有一定的客观合理性,但仍然是违法行为”。

  倡导或变相要求加班

  企业成为最大受益者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从各层面来看,目前996工作制似乎并非一个公开明确的考核标准,企业更多的是倡导员工或者变相要求员工履行996工作制。

  张丽云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要追究企业责任并不容易。如果一个企业真正实行996工作制,因为员工没有达到这样的标准,企业进行了处罚,那可能就涉嫌违法。但根据张丽云的观察,通常一个企业都不会走到这一步,因为企业管理者非常清楚,变相实行996工作制已经触犯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如果再处罚员工,自身一定会被追究责任。

  张丽云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有些企业明明知道996工作制不符合有关规定,但还是倡导员工这么做,其实就是希望员工能够自愿按照996工作制来工作,在此基础之上,企业没有增加加班费的支出成本,又没有违反强制要求员工加班的有关规定,企业成为996工作制的最大受益者。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互联网行业外,广告、外卖等行业也是加班比较多的行业。

  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近年来,我国城镇就业人员周平均工时都在46小时左右,其中男性在47小时左右,女性在45小时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