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届全国劳动模范晚节不保 退休前受贿6000万被判15年(2)

光山新闻网 刘斌 2019-04-24 05:40:49
浏览

  考虑到自己不便直接持股,吴伟雄提出由其亲属胡某怀代自己持股。后吴伟雄考虑到胡某怀与其同为湖北人又有亲戚关系,便交待胡某怀另找他人,胡某怀遂安排其公司员工代吴伟雄持股。

  2016年11月2日,在钟某魁协调下成立西部港湾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实际上,吴伟雄既未缴股本金,也未承担任何费用,但通过别人代持占股20%。2017年初,吴伟雄得知钟某魁被调查,便通知胡某怀尽快将西部港湾公司股份处理掉。

  潘某平系中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海南农某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实际控制人,与吴伟雄是老相识。

  2010年至2016年期间,在时任海南省农信社理事长吴伟雄的关照下,潘某平的7家关联公司向海南农信系统有关机构申请获得贷款共计55亿多元。

  2015年5月,潘某平为感谢吴伟雄多年来在贷款方面为其公司提供的帮助,向吴伟雄表示想购买海口农商行股权送给他,吴伟雄当时并未表态。事后,潘某平再次让其司机杨某(吴伟雄的外甥)探听消息,吴伟雄同意了。

  此后,潘某平借用杨某等5个自然人的名义向海口农商行贷款6000万元,用其中的4000万元和潘国平自筹的部分资金以杨某的名义,按每股2.5元的价格购买海口农商行2415万股权。2016年8月,上述股权变更登记到杨某名下。

  法院查明,购股完成后,潘某平分别告知杨某、吴伟雄,杨某名下海口农商行的股权中有1600万股(价值4000万元)属吴伟雄所有。在征得吴伟雄同意后,潘某平将杨某代持的海口农商行1600万股股权连同其购得的其他股权,一并用于向琼海信用社质押贷款两亿多元。

  庭审中一直低头忏悔

  2018年12月27日上午,在法警的押送下,吴伟雄戴着手铐走进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法庭。

  当时的吴伟雄,头发花白,沉默寡言,声音低沉,神情恍惚。整个庭审过程中,坐在被告人席上的他一直低垂着头。

  今年1月31日,海南省一中院认为,吴伟雄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价值共计6398万多元(其中收受西部港湾公司20%股份,价值2000万元未遂),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吴伟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50万元。

  一审宣判后,吴伟雄提出上诉。今年2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审理。4月17日,海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定罪量刑,对部分财产处置依法予以适当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