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江苏新高考方案四大变化(2)
和现行方案相比,新方案计入高考总分的考试科目为“3+1+2”,不分文理,共6门。“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为在物理、历史2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选择1门;“2”为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选择2门这样的选科方式。现行方案则是“3+1+1”,“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为在物理、历史2门选测科目中选择1门;另一个“1”是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修科目中再选择1门。
解读1:为什么要设定物理或历史科目作为限定性选考科目?
这种安排延续了江苏现行方案的做法。
原因之一是体现高校人才培养需要。高校、普通高中和学科专家都普遍认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科类专业以及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
原因之二是将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专业(类),分开计划、分开录取,学生根据选考物理或历史科目,分成不同的序列,再根据选科组合,按专业(类)录取,让同质考生有了可比性,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
原因之三是,符合高校录取实际需求。根据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列出的92个本科招生专业类中,有59个专业类需要学生选择物理,而如果学生在选测科目中选考物理,可以报考的专业类有87个,占专业类总数的94.56%。
原因之四是,符合高中教育教学实际情况。限定物理、历史之后,选考科目组合相对较少,中学办学的硬件条件、教学组织、师资队伍等能在较短时间内适应改革的需要,有利于基础教育资源的整合优化、合理配置。
原因之五,学生在高中阶段还没有形成非常明确的专业倾向,且不能完全从理性角度进行科目选择,因此,在高校对专业选科提出要求的基础上,对物理或历史科目进行限定性选科,可以明显体现高校的专业培养方向,也可以引导学生提前规划个人生涯发展。
解读2:为什么要增加一门选择性考试科目(选测科目)?
按照新方案,学生在选物理或历史后,还须从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选择性考试,比现行方案中2门选测科目多了一门,这样理论上就会有12种组合,相比改革前的8种科目组合方式,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也可以较好地满足高校不同学科专业人才选拔的个性化要求。
变化四
录取方式变化
新方案是以“院校专业组”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高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也就是高校将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招生单位进行投档,再按专业(类)进行录取。现行方案则是对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的考生,分物理、历史以院校为一个招生单位进行投档,然后再按照专业进行录取。
解读:使用“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方式有什么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