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荷兰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2)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WO项目(中荷)”,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的批准号,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用中文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
(三)附件材料
除在线填写并提交中文申请书外,中方申请人须将下列材料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1. 英文申请书(撰写要求见附件2)。中荷双方应共同撰写英文申请书,分别提交NSFC和NWO。中英文申请书的内容须保持一致。
2. 合作协议(协议参考范本见附件3)。中荷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四)报送材料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 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9月20日16时。申请人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9年9月20日16时)前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由科研处审核确认后提交,同时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 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应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
3. 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16时。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申请。欧洲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五、结果公布
2020年3月公布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自2020年5月开始执行。
六、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徐 进
Email: xujin@nsfc.gov.cn
电话:010-6232 5351
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10-6231 7474
荷方联系人:Berry Bonenkamp
Email: Nsfc-nwo@nwo.nl
电话:+31 (0)70 349 4416
附件:
1.资助领域下载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