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伦理是科学造福人类的导航仪(2)
与我国组建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相适应的是,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伦理道德专业委员会也正在计划针对不同行业的人工智能设立和制定种种伦理规范,如智能驾驶规范、数据伦理规范、智慧医疗伦理规范、智能制造规范、助老机器人规范等。
同时,由于人的非理性和逐利性,也导致今天人们在进行科技创新活动和科学研究时既可能违背已有的伦理原则,还可能因为新的伦理原则尚未建立之时,在新旧之间、有规定和无规定的结合部打擦边球,产生有违人类伦理的或争议极大的科研行为,以及科研成果的不当使用。
建立新的科技伦理极为迫切
尽管人类坚信所有科研和创新都是为了造福社会,但是科学探索在很大程度上都处于一种未知甚至无知的状态,人们并不清楚这样的探索和结果应用于人类社会、自然界会产生什么后果、有无潜在风险。
由于在科研中认知有限和认识不足,也就可能有意无意地突破原有伦理规范、形成新的伦理缺口,这就需要国家层面的权威机构来辨识和研判科技探索和成果应用时潜在的风险和后果,建立新的涉及各具体学科和范畴的科技伦理也变得十分重要和极为迫切。
当前,有一个涉及前沿科研的极具风险的研究就是如此。比如,有研究人员认为,CCR5基因是导致人被艾滋病病毒(HIV)感染的帮凶,于是在试验中对新生儿敲除了这一基因,以期永远预防艾滋病。
这一科研的初衷也许是积极的,然而,由于伦理审查不严,导致这一研究存在巨大风险,既有可能违背既有的生命伦理四大原则——有利、尊重、公正和互助,又有更大的实际风险。敲除CCR5基因固然可以预防艾滋病,但是它的免疫功能、抗癌功能等其他有益于人的作用也会随之完全消失。这实际上是因为并不了解CCR5基因的全面用途而导致的伦理审查失责。由此也可以看出,建立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和制定各个学科和多学科研究及成果应用的伦理规范,有多么重要和多么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