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发布共享航次计划2019年度项目指南(3)
如存在未按照项目计划执行,未遵守资料汇交、使用和共享规定等情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通过相关程序对是否准予该类项目按期结题作出决定,并限制其中主要责任人继续参加共享航次计划。
6. 受理时间为2019年9月9日-12日16时。
纸质申请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地球科学部负责受理及后续工作。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政编码:100085
接收组联系电话:010-62328591
地球科学部联系人:冷疏影 李薇
电话:010-62327675,62326909
附件1:共享航次计划2019年度科学考察项目详细资助计划
附件2:各航次搭载需求项目清单
附件3:共享航次计划2019年度西太平洋多圈层相互作用板块俯冲起始机制科学考察项目详细资助计划
附件4:共享航次计划2019年度战略研究项目详细资助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