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基础学科 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8-30 01: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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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2019—2021年基础学科 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高函〔2019〕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以下简称拔尖计划2.0),加快培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经研究,现就2019—2021年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遵循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以体制机制创新和教育教学改革为重点,强化使命驱动,注重大师引领,创新学习方式,提升综合素养,促进学科交叉、科教融合,深化国际合作,科学选才鉴才相结合,进一步拓围、增量、提质、创新,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一流基地,着力培养未来的杰出自然科学家、社会科学家和医学科学家,提升国家硬实力、软实力和健康力,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奠定人才基础。

二、建设目标

2019—2021年,分年度在不同领域建设一批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立健全符合不同领域基础学科拔尖学生重点培养的体制机制,引导优秀学生投身基础科学研究,形成有利于基础学科拔尖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实现教育理念与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创新,不断探索积累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与优秀案例,初步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体系,促进一批勇攀科学高峰、推动科学文化发展的优秀拔尖人才崭露头角。

三、基本原则

坚持超前规划,长远布局。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人类未来发展、思想文化创新和基础学科前沿,超前谋划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尊重拔尖人才成长规律,坚持长周期支持、长周期观测、长周期评价,立足长远、厚植土壤、注重培育,从长计议、循序渐进、持续投入。

坚持学校主体,协同联动。以学校为培养主体,鼓励自主化、多元化探索,加大校内政策、资源整合力度,建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立有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多方联动的协同工作机制,统筹优质资源,提供良好保障。

坚持聚焦中心,特色发展。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推进改革、汇聚大师、整合资源,努力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学校基于学科特点,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基础医学三个领域开展自主探索、实现特色发展。

坚持继承创新,开放交融。在前期探索的“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等有效模式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探索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的中国方案。坚持国际标准,推动国内外双向合作,注重学科交叉、科教融合,促进学生中西融汇、古今贯通、文理渗透。

四、建设任务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是高校实施拔尖计划2.0的具体载体。高校要给予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充分自主权、配套特殊政策和充足财物保障。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既可以是高校已经成立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重点的试点学院或内设机构,并坚持继续完善;也可以是高校学科优势突出、教学质量高的二级学院或单位的新设机构;还可以是高校根据承担国家教学、科研任务的需要,组建的跨学科人才培养基地或其他教学实体。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要坚持学生中心、持续改进的理念,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改革创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