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基础学科 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2)
(一)科学选才。强化自主招生,创新遴选方式和评价标准,加强对各类偏才、怪才等学生的全面考察,真正发现志向远大、学术潜力大、综合能力强、心理素质好的优秀学生。不断完善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对进入基地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查、合理引导、科学分流。
(二)精心育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培育爱国主义、科学道德、批判精神和创新精神等,使学生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加强学科交叉融合,促进中西融汇、古今贯通、文理渗透。坚持因材施教,突出领域特色和学生特点,定制人才培养方案,灵活教学组织方式,重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完善学业、科研和生活导师制,给予学生全流程、全方位指导帮助。汇聚全球优质资源,促进学生与国内外学术大师深度接触合作,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理解沟通能力。
(三)厚植土壤。探索新时代书院制,汇古、今、中、外于一处,融浸、养、熏、育为一体,化学问探究和人格养成于一身。探索特色化管理运行机制,实现教授、专家治理与专业管理团队的有机结合,实现教学管理灵活高效,实现与校内外相关机构的顺畅对接。探索完善评价体系,促进各类教师潜心育人,助力各类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五、建设规划
(一)实施范围。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
(二)基地数量。2019—2021年,拟遴选建设260个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包括190个左右的理科基地、60个左右的文科基地以及10个左右的医科基地(分年度规划见附表)。
(三)培养规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获批建设后,每个基地每年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
(四)建设方式。采取高校试点先行、申报遴选、长期支持的方式,按建设规划分年度遴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六、组织管理
(一)统筹规划、梯次实施。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长远需求,按照“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总体实施方案具体安排,教育部负责宏观指导,统筹编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规划,组建相关工作组织和专家委员会,协调国家有关部门提供配套政策支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具体年度建设工作的部署,组织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申报遴选;组织或委托相关机构或专家组织开展政策研究、人才培养机制研究等工作,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
(二)主动作为、改革创新。相关高校是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的建设主体,要将基地建设纳入学校总体规划,加强组织保障、政策保障和经费保障。要建立健全学生、教师、教学管理制度体系,统筹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国际交流等各类资源,完善经费投入、使用、监管等机制,建设信息化资源和管理平台,形成有利于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的优渥环境。对建设质量不高、出现严重问题的基地将进行动态调整。
教育部
2019年8月20日
附表
2019—2021年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规划
建设范围
建设规划
分年度建设规划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理科基地
数学
155
60
50
45
物理学
化学
生物科学
计算机科学
天文学
35
15
12
8
地理科学
大气科学
海洋科学
地球物理学
地质学
心理学
医科基地
基础医学
10
5
3
2
文科基地
哲学
60
20
20
20
经济学
中国语言文学
历史学
总计
260
100
85
75
注:分年度建设规划将根据高校建设情况、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等因素做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