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基础学科 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8-30 01: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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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学选才。强化自主招生,创新遴选方式和评价标准,加强对各类偏才、怪才等学生的全面考察,真正发现志向远大、学术潜力大、综合能力强、心理素质好的优秀学生。不断完善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对进入基地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查、合理引导、科学分流。

(二)精心育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培育爱国主义、科学道德、批判精神和创新精神等,使学生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加强学科交叉融合,促进中西融汇、古今贯通、文理渗透。坚持因材施教,突出领域特色和学生特点,定制人才培养方案,灵活教学组织方式,重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完善学业、科研和生活导师制,给予学生全流程、全方位指导帮助。汇聚全球优质资源,促进学生与国内外学术大师深度接触合作,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理解沟通能力。

(三)厚植土壤。探索新时代书院制,汇古、今、中、外于一处,融浸、养、熏、育为一体,化学问探究和人格养成于一身。探索特色化管理运行机制,实现教授、专家治理与专业管理团队的有机结合,实现教学管理灵活高效,实现与校内外相关机构的顺畅对接。探索完善评价体系,促进各类教师潜心育人,助力各类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五、建设规划

(一)实施范围。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

(二)基地数量。2019—2021年,拟遴选建设260个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包括190个左右的理科基地、60个左右的文科基地以及10个左右的医科基地(分年度规划见附表)。

(三)培养规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获批建设后,每个基地每年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

(四)建设方式。采取高校试点先行、申报遴选、长期支持的方式,按建设规划分年度遴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六、组织管理

(一)统筹规划、梯次实施。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长远需求,按照“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总体实施方案具体安排,教育部负责宏观指导,统筹编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规划,组建相关工作组织和专家委员会,协调国家有关部门提供配套政策支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具体年度建设工作的部署,组织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申报遴选;组织或委托相关机构或专家组织开展政策研究、人才培养机制研究等工作,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

(二)主动作为、改革创新。相关高校是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的建设主体,要将基地建设纳入学校总体规划,加强组织保障、政策保障和经费保障。要建立健全学生、教师、教学管理制度体系,统筹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国际交流等各类资源,完善经费投入、使用、监管等机制,建设信息化资源和管理平台,形成有利于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的优渥环境。对建设质量不高、出现严重问题的基地将进行动态调整。

教育部

2019年8月20日

附表

2019—2021年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规划

建设范围

建设规划

分年度建设规划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理科基地

 

数学

 

155

 

60

 

50

 

45

 

物理学

 

化学

 

生物科学

 

计算机科学

 

天文学

 

35

 

15

 

12

 

8

 

地理科学

 

大气科学

 

海洋科学

 

地球物理学

 

地质学

 

心理学

 

医科基地

 

基础医学

 

10

 

5

 

3

 

2

 

文科基地

 

哲学

 

60

 

20

 

20

 

20

 

经济学

 

中国语言文学

 

历史学

 

总计

 

260

 

100

 

85

 

75

 

 

注:分年度建设规划将根据高校建设情况、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等因素做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