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可能重命名?部分中国科学家商讨中
新冠病毒可能重命名?部分中国科学家商讨中
2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宣布将新冠肺炎命名为COVID-19。其中,CO代表corona(冠状),VI代表virus(病毒),D代表disease(疾病),19代表年份,中文意思为“2019年冠状病毒病”。
随后不久,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ICTV)将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SARS-CoV-2。
该委员会冠状病毒研究小组发表于预印服务器bioRxiv的一篇论文中解释说,这个命名强调了新病毒与2003年发现的SARS病毒的相似性。
对此,中国疾控中心主任、中科院院士高福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认为:“没有证实这是(最终)结论命名,我也认为不妥。”他表示,建议中国病毒学会成立一个专家委员会来讨论此事。
这些命名征求过中国科学家的意见了吗?他们对两个命名有何看法?新命名是否会因部分中国科学家的不认同而发生改变?《中国科学报》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中国科学报》:这些命名征求过中国科学家的意见了吗?
▲ 中国微生物学会病毒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郭德银:
没有征求中国专家或者学会的意见。
《中国科学报》:以往的命名是否会征求相关国家的专家的意见?
▲ 郭德银:
对每一类病毒,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都有一个专门小组,叫Study Group,负责这类病毒命名,但冠状病毒研究小组中没有中国大陆的专家。他们好像一般不征求相关国家的意见,中东呼吸系统综合征(MERS)冠状病毒(的命名)也没有征求意见,中东许多国家也有反对的声音。
《中国科学报》:一般怎么给病毒命名?
▲ 郭德银:
命名有3个层次:疾病命名是WHO决定,病毒分类命名是ICTV决定,病毒的一般俗称是相关病毒专家们决定。
WHO首席科学家Soumya Swaminathan在瑞士日内瓦的新闻发布会上解释说:冠状病毒有很多,这种命名方式将为未来几年参考新的冠状病毒疾病提供一种模式。
“病毒本身由国际病毒学家组织命名,他们将研究病毒的分类。但重要的是给这种人人都在用的疾病起个名字。”
《中国科学报》:您是否认同WHO和ICTV关于疾病和病毒的命名?
▲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教授孙彩军:
对于把引发该疾病的病毒命名为SARS-CoV-2,我是同意的。因为从该病毒生物学特性和序列同源性来说,二者亲缘关系确实可以属于同一大类。
但对于该疾病的命名COVID-19,我持保留意见。一般来说,疾病名称和对应的病原体最好保持一致,这样方便记忆。
例如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SARS)的病原体是SARS-CoV;MERS的病原体是MERS-CoV;登革热的病原体是登革病毒(Dengue Virus)。
尽管也有少数不一致的,如艾滋病(AIDS)的病毒是HIV。我的建议是为了便于交流和记忆,疾病名称和病毒名称最好保持一致。
▲ 国际系统医学术语(SNOMED)全球管理委员会董事弓孟春:
我支持国内病毒学界专家对这次病原微生物命名的意见。
对病毒的命名应当遵循国际惯例,充分与国际学术界进行沟通,以及体现我国学者针对该病毒的本地工作的成果。
WHO命名的COVID-19,根据了世界卫生组织协调下的全球公共卫生工作中对于疾病相关命名的常用做法。
这个命名方法可以帮助快速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其他新的类型冠状病毒(可能非2019nCoV、SARS-CoV或MERS-CoV)引发的疾病,体现了命名的一致性。
《中国科学报》:您对新病毒命名有什么建议?
▲ 复旦大学教授姜世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