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要学术会议指南(2020)》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重要学术会议指南(2020)》工作的通知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学会联合体秘书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学术交流环境,提升学术会议质量,服务学术高端引领,促进学术会议品牌建设,中国科协自2018年起,定期公开发布《重要学术会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就《指南2020》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位
坚持品牌导向,面向科技领域遴选重要学术会议,集中发布,持续推介,提升学术会议品牌形象与影响力,打造具有影响力、公信力、引导力的重要学术会议权威发布品牌。
二、实施原则
(一)总体设计,统筹安排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负责统筹设计、具体组织实施,由全国学会(学会联合体)等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组织专家团队推荐本领域重要学术会议,指导委员会认定后向社会发布。
(二)品牌导向,综合评价
重点突出会议影响力,综合考虑会议的学术贡献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会议在科技界的认可度为主要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三)专家推荐,分类推介
采取专家实名推荐制,推荐单位邀请权威专家学者担任会议推荐专家,对本领域重要学术会议进行推荐,充分体现权威性、客观性和公信力。
(四)动态跟踪,深入宣传
启用标识,建立定期推送机制;联通学术会议举办全流程,提供直播与评价等服务,深度追踪,挖掘会议成果宣传点,扩大会议影响力。
三、会议范围与分类
《指南2020》中的会议应是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举办的,面向科技领域的学术会议,包括周期性会议和单次会议。具体学科领域分类请见附件1。
(一)周期性会议
周期性会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连续举办三届以上,且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计划召开的会议。对于周期性会议,在同等条件下,推荐单位应优先考虑本单位在2018年和2019年《指南》中的已推荐会议。
(二)单次会议
单次会议是指仅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召开的一次性会议。对于单次会议,推荐单位如认为与周期性会议有同等重要性的,可进行推荐。
(三)数量
推荐会议根据主办单位,分为推荐单位主办和非推荐单位主办的学术会议两类。推荐会议中,由推荐单位主办的会议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本年度(2020年)总会及所属分支机构学术会议计划总量的10%;对非本单位主办会议不作限制,建议不超过本单位推荐会议总量的50%(不足1的以1计算)。推荐单位推荐会议总量中,单次会议占比原则上不得超过10%。
四、具体工作流程
2020年度重要学术会议推荐工作按照专家推荐、学会认证、指导委员会认定等步骤进行。建议采取通信评审等方式进行相关工作。
1.邀请权威专家学者担任会议推荐专家,实名推荐本领域重要学术会议。《指南》将在推荐会议目录中对推荐专家进行署名。
2.组建5人以上的评审专家团,制定评审方案,对专家新增推荐会议和《指南2018》、《指南2019》中已推荐周期性会议进行评审,确定本单位2020年度重要学术会议推荐名录。原则上,评审专家团专家不应为会议推荐专家。
3.登陆指南平台,线上填写已确定推荐会议名录,同时将理事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电子版推荐名录及评审团名单提交至平台,(超过一页,加盖骑缝章)。
4.中国科协组织指导委员会对推荐名录进行认定,最终形成2020年度重要学术会议指南,并向社会发布。
有以下情形者,经指导委员会确定后,将不予纳入:
(1)推荐会议在2019年度学术会议质量评估结果中得分较低;
(2)推荐会议属于培训班、教学研讨会、周年纪念活动、博览会等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