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新西兰健康研究理事会生物医学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新西兰健康研究理事会生物医学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新西兰健康研究理事会(HRC)科学合作谅解备忘录,2020年双方拟继续共同资助中新两国科学家在生物医学领域开展创新研究与合作。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1.合作研究项目资助领域
(1)代谢疾病(Metabolic diseases)
(2)抗菌素耐药性(Antimicrobial resistance)
(3)脑健康(Brain health)
(4)呼吸系统疾病(Respiratory diseases)
鼓励研究人员通过以下(但不限于)途径开展研究:开发新的数据采集、特征描述和分析方法;开发新的或个性化的预防、诊断和管理方法;理解优先资助领域相关的的基础和病理生理学机制;降低共同风险因素影响;以及传统医药在治疗中的作用等。
2.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资助领域
(1)肿瘤生物学(Cancer biology)
(2)代谢疾病(Metabolic diseases)
(3)抗菌素耐药性(Antimicrobial resistance)
(4)脑健康(Brain health)
(5)呼吸系统疾病(Respiratory diseases)
HRC项目指南请见:https://gateway.hrc.govt.nz/funding/requests-for-proposals
(二)申请代码
1.合作研究项目的中方申请人请根据研究内容,选择医学科学部代码(H01、H07、H09、H19)作为申请代码1填写中文申请书。
2.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的中方申请人请根据研究内容,选择医学科学部代码(H01、H07、H09、H1601-1607、H19)作为申请代码1填写中文申请书。
(三)资助规模
1.合作研究项目资助规模不超过1项。
2.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资助规模不超过3项。
(四)资助强度
1. 合作研究项目: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经费不超过300万元/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新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70万新西兰元/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新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
2. 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经费不超过50万元/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新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50万新西兰元/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新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
(五)申报要求
1. 资助期限
合作研究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 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3. 中新双方申请人须分别向NSFC和HRC递交项目申请。
4. 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
二、申请条件
1. 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与国外(地区)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4)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 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2020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