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学术质疑与无由的造假指控(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3-25 21: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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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指出:“对学术不端争议,就要以求真的精神调查事情真相,如果属于恶意诬告,应及时澄清事实、还原真相,绝不能任其发酵而影响科技界的团结和信任;如果确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包庇纵容、息事宁人。”因此,在我国学术规范制度建设中,需要严格建立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和查处程序,明确“谁举报谁举证”的举证责任。一方面,对于合理的、有依据的学术质疑,给予充分重视,进行调查,严肃查处;另一方面,对于没有提出科学证据,主观臆断的造假指控,特别是通过网络散布,造成极坏影响的情况,应该澄清事实,还原真相,从而建立和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创新环境。

(撰稿人:鲁晓,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