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与财政部开展“百城百园”行动
科技部与财政部开展“百城百园”行动
科技日报讯 (记者刘垠)3月27日,科技部网站公布《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百城百园”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加快推动一批先进适用重大科技成果在地方落地转化,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开展“科技抗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百城百园’行动”(以下简称“百城百园”行动)。
据悉,“百城百园”行动实施周期为2020—2021年。省级科技、财政部门组织和遴选100个左右国家创新型城市(县市)和100个左右国家高新区等科技园区开展行动。其中,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城市和园区各不超过3个,湖北省不限制数量,每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城市和园区各1个。
《通知》提出四方面实施内容:
——开展“百城”先进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以国家创新型城市(县市)为实施主体,把技术推广和应用示范与复工复产、扩大内需结合起来,聚焦疫情防控、智慧城市(社区)、卫生健康等主题,按照“一城一主题”原则凝练行动任务,发挥科技、财政等部门作用,快速推广应用一批技术成果、技术工艺包及科技赋能典型案例,提供城市开展主题建设的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支撑和服务地方疫情防控与创新发展。
——开展“百园”先进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以国家高新区等科技园区为实施主体,重点在生物技术、未来食品、医疗装备、5G网络、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兴产业领域,按照“一园一产业”原则明确产业创新发展任务,发挥科技园区管委会的组织优势,积极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成果及科研团队,推动企业积极承接和转化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围绕产业链快速应用一批先进科技成果和创新解决方案。
——做好先进技术成果信息共享与服务工作。科技部将进一步加强“科技抗疫——先进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科学筛选和发布国家科技计划、地方科技计划等科技成果及新应用场景典型案例。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要及时梳理“百城百园”行动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需求,引导“百城百园”积极应用成果平台发布的先进技术。
——切实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各地要引导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为“百城百园”行动发挥中试熟化、技术咨询等支撑作用。支持科技成果直通车“百城百园”专场路演等活动,提升“百城百园”行动整体效能。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