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捷克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捷克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捷克科学院(CAS)的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共同资助中国与捷克科研人员之间的合作交流项目。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1. 数学和物理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A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2. 化学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3. 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4. 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D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
(三)资助内容
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捷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捷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交通费和在华举办的小型研讨会的会议费。CAS资助捷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在华期间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和在捷举办的小型研讨会的会议费。
(四)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为2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申请资格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捷方合作者应符合CA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中捷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和CAS递交项目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CAS(中捷)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三)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要求
(一)在线填报申请书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CAS(中捷)”,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除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中方申请人须在ISIS系统中提交附件材料,包括:
1. 捷方申请人和来访人员的个人简历;
2. 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中捷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三)申请书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