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A类)“创建生态草牧业科技体系”实施方案纲要的通知
关于发布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A类)“创建生态草牧业科技体系”实施方案纲要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创建生态草牧业科技体系”A类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立项建议已于2020年1月2日获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管理办法》(科发规字〔2017〕106号)相关要求,专项实施方案编制组围绕总体目标,顶层设计,按照“专项-项目-课题-子课题”四级结构组织实施,每个项目分别下设若干课题、子课题。本次进行子课题任务招标工作,人员遴选面向中国科学院院内以及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遴选方式分为委托和择优两种,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资格
(1)申报人须是中国科学院院属研究单位及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在职研究人员,一般应具备正高级职称,特别优秀的副高级职称也可申报。申报人需具备本研究领域前期工作基础并取得突出成果,科研诚信记录良好。申报人每年应保证2/3以上工作时间用于本专项研究。因临近退休等原因不能满足工作年限要求的,如申报人获准承担专项任务,承担单位须承诺延聘其工作年限至专项完成结题验收(详见附件3)。
(2)申报人(当申报人为副高级职称或非所在研究组组长时,同时要求申报人所在研究组组长未承担其他先导专项子课题及以上层级任务)目前须无在研的中国科学院先导任务(特指A类、B类或C类先导专项子课题及以上层级任务),并须承诺若获准承担专项任务,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科研人员在专项实施期间不调离中国科学院系统。
(3)作为以服务国民经济主战场重大示范为导向的专项,鼓励申报人积极争取部委、地方、企业和其他渠道匹配经费,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有明确匹配经费的申报人。
(4)每个子课题拟支持1项,原则上设1名子课题负责人。每位申报人须针对纲要中所列的子课题进行申报,限申报1项(含牵头和参加),且申报内容符合本纲要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考核指标和遴选方式(详见附件1)。
2.补充说明
(1)成果标注要求:专项任务实施形成的研究成果在论文发表、专著出版、专利申请、奖励申报时,应标注“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资助”及专项编号(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the Strategic Priority Research Program of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Grant No. XDA*”),代表性成果应标注在第一位。
(2)申报人资格审核:当申报人为副高级职称或非所在研究组组长时,专项实施方案编制组将委托项目牵头人对申报人的学术成就、以往工作业绩等进行重点审核,并核实其所在课题组组长是否有承担其他先导专项任务。审核通过者方能参加会议答辩评审。
(3)项目六课题四颠覆性前沿技术探索子课题申报:此类子课题不预设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但要说明所聚焦的颠覆性技术的定义和内涵,以及本技术对实现专项“打造生态草牧业全产业链技术与绿色发展模式”目标的贡献。实施方案编制组将委托项目牵头人对申报内容是否符合纲要要求,研发技术是否有颠覆性、创新性和能否支撑专项实现“打造生态草牧业全产业链技术与绿色发展模式”目标等进行评判和书面审核。审核通过者方能参加会议答辩评审。
二、申报范围、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
详见附件1《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A类)“创建生态草牧业科技体系”实施方案纲要》。
三、申报书撰写要求
1.按照申报书格式撰写,要求文字精炼,数据真实可靠(详见附件2)。
2.申请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左侧平装成册,同时附上同版本电子版。
3.申报材料应有申报人和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