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能源法征求意见,拟促进能源科技创新
首部能源法征求意见,拟促进能源科技创新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能源法》),这意味着我国首部《能源法》即将正式颁布。
本次征求意见的《能源法》共包含十一章,涵盖能源战略和规划,能源开发与加工转换、能源供应与使用、能源市场、能源安全、科技进步、国际合作、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对适用范围、战略和体系、结构优化等方方面面做出了规定。
《能源法》提出,国家鼓励和促进能源科技创新,推动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采取措施促进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的研发、示范、推广和应用。
同时,国家支持能源资源勘探开发、能源加工转换、能源传输配送、能源清洁和综合利用、节能减排以及能源安全生产等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开发应用。符合条件的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发展应当纳入国家科技和产业发展相关规划。
《能源法》强调,国家支持能源领域符合条件的基础性、前沿性、关键性和公益性的技术装备和重大技术标准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建立能源研发创新平台,依托重大能源工程,集中开展科技攻关活动。
能源专业人才培养也获重视。《能源法》提出,将开展能源领域紧缺人才的培养,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培养能源相关专业人才。
《能源法》还提出,国家将可再生能源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以及一次能源消费中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的约束性指标。国家制定相关财政、金融和价格等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国家能源局同时还发布了《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说明中指出,我国制定《能源法》,一是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迫切需要;二是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三是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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