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章程修订:法定住所地已由河西区变更至滨海新区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4-20 11: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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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章程修订:法定住所地已由河西区变更至滨海新区  
 

近日,天津科技大学收到《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根据该核准书,天津科技大学新修订的章程获核准通过并正式生效。

这意味着,历时近一年时间,天津科技大学2019年上半年启动的章程修订工作正式完成。

原章程2015年1月实施以来,天津科技大学工作实际等情况已出现了一系列变化。譬如,天津科技大学向滨海新区的整体迁移。

天津科技大学网站2020年4月19日发布来自该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的消息介绍称,为及时准确地将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变化、巡视反馈意见的要求、学校自身发展的变化等体现到章程中,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巡视整改要求,对同章程颁行之后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出台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中央关于高等教育重要文件的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内容予以修订,以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天津科技大学章程此次修订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变更法定住所就是其中之一:即由原先的河西区变更至滨海新区。

具体来说,这八个方面包括:“一是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二是突出党的全面领导。三是突出立德树人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要求。四是完善关于学校社会职能的表述。五是明确学校办学定位与目标。六是变更法定住所。七是完善关于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的表述。八是反映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

变更法定住所

天津科技大学网站上述消息介绍,天津科技大学此次章程修订工作自2019年上半年启动后,经过了深入开展调研、校内外公开征求意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和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校党委全委会讨论审定等系列程序,对修订内容进行了反复研究和讨论。

其中,《天津科技大学章程(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在2019年11月进行了校内外公开征求意见。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天津科技大学网站2019年11月1日发布的“【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关于《天津科技大学章程(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称,“目前,《天津科技大学章程(修订版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已完成,现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1月8日。

通知所附的“《天津科技大学章程》拟修订内容一览表”详细列出了《天津科技大学章程》拟修订的具体内容。其中,《天津科技大学章程》第二条第二段(注册地)拟由之前的“学校法定住所地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设有河西校区、泰达校区和塘沽校区”,修改为“学校法定住所地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设有滨海校区、河西校区和塘沽校区”,修订的原因为“注册地已变更,‘泰达校区’已更名为‘滨海校区’”。

此次修订之后,新的《天津科技大学章程》第二条具体内容为:“学校名称为天津科技大学,英文译名为 Tianji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学校法定住所地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设有滨海校区和河西校区。

“学校可根据发展需要变更住所地,经举办者及主管部门同意,可调整校区。”

向滨海新区整体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