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协“十三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课题申报
中科协“十三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课题申报
关于申报中国科协“十三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总结评估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中国科协“十三五”规划》)和《中国科协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中国科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拟采取申报评审方式,组织开展中国科协“十三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总结评估。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主要任务
(一)协助收集汇编科协系统部门单位自评估报告。收集整理机关相关部门、相关直属单位,以及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自评估材料,形成科协系统落实中国科协“十三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自评估报告汇编。
(二)组织完成专业评估报告。通过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科协“十三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完成情况、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做出评价,提出“十四五”时期中国科协事业发展的对策建议及相关发展指标,形成总结评估报告。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具有开展评估课题研究工作相关资历,具有开展评估课题研究相关工作的人员条件和保障条件。
(二)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三)申报课题需征得所在单位科研或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四)本课题申报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整。
三、成果要求
请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以下工作成果:
(一)中国科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总报告。
(二)科协系统部门单位“十三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评估报告汇编。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份数及密封:申报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5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1份(光盘或U盘),随纸版文件密封完好递交。
(二)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递交方式及地点:现场递交或邮寄,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516室。
(四)联系人:
张 璐、成 凯 010-86203832
赵吝加、张 锋 010-68571896
附件:课题申报书.docx
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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