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度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征求 《国度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公家意见的通告(3)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7-23 00:18:29
浏览

评审专家对基金打点机构布置其评审的基金扶助项目申请认为难以作出学术判定可能没有精神评审的,该当实时奉告基金打点机构;基金打点机构该当依照本条例划定,选择其他评审专家举办评审。

第十五条 评审专家凭据国度自然科学基金扶助导向,对基金扶助项目申请该当从科学代价、创新性、社会影响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举办独立判定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专家对基金扶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还该当思量申请人和参加者的研究经验、基金扶助资金利用打算的公道性、研究内容得到其他扶助的环境、申请人实施基金扶助项目标环境以及继承予以扶助的须要性。

集会会议评审提出的评审意见该当通过投票表决。

第十六条 对通讯评审中大都评审专家认为不应当予以扶助,但创新性强的基金扶助项目申请,经2名介入集会会议评审的评审专家署名推荐,可以举办集会会议评审。本条例第十四条划定的因非凡需要可能非凡环境姑且提出的基金扶助项目申请除外。

基金打点机构该当发布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对重大原创性、颠覆性、交错学科创新等基金扶助项目申请,基金打点机构另行拟定非通例评审机制。

第十七条 基金打点机构按照本条例的划定和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抉择予以扶助的研究项目。基金打点机构不得以与评审专家有差异的学术概念为由否认专家的评审意见。

基金打点机构抉择予以扶助的,该当实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元,并发布申请人根基环境以及依托单元名称、申请基金扶助项目名称、拟扶助的资金数额等;抉择不予扶助的,该当实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元,并说明来由。

基金打点机构该当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并向申请人提供。

第十八条 申请人对基金打点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可能不予扶助的抉择不平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基金打点机构提出版面复审请求。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定有差异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请求的来由。

基金打点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复审请求,该当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认为原抉择切合本条例划定的,予以维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原抉择不切合本条例划定的,取消原抉择,从头对申请人的基金扶助项目申请组织评审专家举办评审、作出抉择,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元。

第十九条 在基金扶助项目申请的劈头审查和评审事情中,基金打点机构事恋人员、评审专家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该当申请回避:

(一)基金打点机构事恋人员、评审专家是申请人、参加者明日亲属,可能与其有其他干系、大概影响合理审查与评审的;

(二)评审专家本身申请的基金扶助项目与申请人申请的基金扶助项目沟通可能临近的;

(三)评审专家与申请人、参加者属于同一法人单元。

基金打点机构按照申请,经审查作出是否回避的抉择;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抉择。

基金扶助项目申请人可以向基金打点机构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基金打点机构在选择评审专家时该当按照实际环境予以思量。

第二十条 基金打点机构事恋人员不得申请可能参加申请国度自然科学基金扶助,不得过问评审专家的评审事情。

基金打点机构事恋人员和评审专家该当依法负包管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法披露未果真的评审专家的根基环境、评审意见、评审功效等与评审有关的信息。

基金打点机构事恋人员和评审专家该当签署科研诚信理睬书。

第四章 扶助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