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代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权威发布)
矿山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向社会公布,9月1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昕等介绍相关情况。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近年来,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出台一个与新形势、新体制、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能够引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为做好新时代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张昕介绍,《意见》共7部分24项内容,从严格矿山安全准入、推进矿山转型升级、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监察责任、推进矿山安全依法治理等6个方面作出针对性部署安排。同时强化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研究配套政策、加强资金保障、建立协调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此外,《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要求涉矿中央企业总部和涉矿大中型企业应当配备安全总监。“推动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需要抓住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司长李峰表示,从实践来看,涉矿中央企业总部和涉矿大中型企业主要负责人精力有限,客观上需要一个既懂专业又有一定决策权的人来专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印发的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纲领性文件。张昕说,《意见》既坚持以往好的做法经验,又注重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出一系列加强和改进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任务和重要举措。
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
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是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之一。近年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强化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修订《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手册》,不断提升监管执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我们以危险程度较高、易发生事故的尾矿库、地下矿山、高陡边坡露天矿山为监测重点,加快建设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司长薛剑光说,目前,全国所有在用尾矿库和全部“头顶库”都已经建设了在线监测系统,绝大部分都已经联网接入国家平台,边坡现状高度200米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都建设了边坡在线监测系统。全国露天矿山边坡监测、水害监测、视频监控全部纳入“一张网”,将为矿山风险防控和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
今年上半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国矿山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其中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单独作为一个专项,组织开展全面排查。
“通过专项整治,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但依然存在人员队伍管理不统一,违规承包、分包,安全责任悬空,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司长孙庆国说,《意见》对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管理作出进一步要求,明确了非煤矿山安全责任,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承包单位数量、承包单位人员配备和学历、爆破作业,以及建立自有采掘队伍都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