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实践(11)
投融资渠道平台不断拓展。中国出资设立丝路基金,并与相关国家一道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专门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截至2023年6月底,丝路基金累计签约投资项目75个,承诺投资金额约220.4亿美元;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已有106个成员,批准227个投资项目,共投资436亿美元,项目涉及交通、能源、公共卫生等领域,为共建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投融资支持。中国积极参与现有各类融资安排机制,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备忘录,与国际金融机构联合筹建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加强第三方市场投融资合作,与国际金融公司、非洲开发银行等开展联合融资,有效撬动市场资金参与。中国发起设立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中拉合作基金、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中非产能合作基金等国际经济合作基金,有效拓展了共建国家投融资渠道。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分别设立“一带一路”专项贷款,集中资源加大对共建“一带一路”的融资支持。截至2022年底,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已直接为1300多个“一带一路”项目提供了优质金融服务,有效发挥了开发性金融引领、汇聚境内外各类资金共同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融资先导作用;中国进出口银行“一带一路”贷款余额达2.2万亿元,覆盖超过130个共建国家,贷款项目累计拉动投资4000多亿美元,带动贸易超过2万亿美元。中国信保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职能,积极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综合保障。
投融资方式持续创新。基金、债券等多种创新模式不断发展,共建“一带一路”金融合作水平持续提升。中国证券行业设立多个“一带一路”主题基金,建立“一带一路”主题指数。2015年12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启动境外机构在交易所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熊猫债”)试点,截至2023年6月底,交易所债券市场已累计发行“熊猫债”99只,累计发行规模1525.4亿元;累计发行“一带一路”债券46只,累计发行规模527.2亿元。绿色金融稳步发展。2019年5月,中国工商银行发行同时符合国际绿色债券准则和中国绿色债券准则的首只“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BRBR)绿色债券;截至2022年底,已有40多家全球大型机构签署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2023年6月,中国进出口银行发行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和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主题金融债。中国境内证券期货交易所与共建国家交易所稳步推进股权、产品、技术等方面务实合作,积极支持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孟加拉国达卡证券交易所等共建或参股交易所市场发展。
债务可持续性不断增强。按照平等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中国与28个国家共同核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推动共建国家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重视债务可持续性,提升债务管理能力。中国借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低收入国家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结合共建国家实际情况制定债务可持续性分析工具,发布《“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鼓励各方在自愿基础上使用。中国坚持以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导向,根据项目所在国需求及实际情况为项目建设提供贷款,避免给所在国造成债务风险和财政负担;投资重点领域是互联互通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共建国家急需的民生项目,为共建国家带来了有效投资,增加了优质资产,增强了发展动力。许多智库专家和国际机构研究指出,几乎所有“一带一路”项目都是由东道国出于本国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而发起的,其遵循的是经济学逻辑,而非地缘政治逻辑。
(五)民心相通基础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