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实践(7)
战略对接和政策协调持续深化。在全球层面,2016年11月,在第71届联合国大会上,193个会员国一致赞同将“一带一路”倡议写入联大决议;2017年3月,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2344号决议,呼吁通过“一带一路”建设等加强区域经济合作;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卫生组织等先后与中国签署“一带一路”合作协议。在世界贸易组织,中国推动完成《投资便利化协定》文本谈判,将在超过11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协调统一的投资管理体系,促进“一带一路”投资合作。在区域和多边层面,共建“一带一路”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东盟印太展望、非盟《2063年议程》、欧盟欧亚互联互通战略等有效对接,支持区域一体化进程和全球发展事业。在双边层面,共建“一带一路”与俄罗斯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土库曼斯坦“复兴丝绸之路”战略、蒙古国“草原之路”倡议、印度尼西亚“全球海洋支点”构想、菲律宾“多建好建”规划、越南“两廊一圈”、南非“经济重建和复苏计划”、埃及苏伊士运河走廊开发计划、沙特“2030愿景”等多国战略实现对接。截至2023年6月底,中国与五大洲的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形成一大批标志性项目和惠民生的“小而美”项目。
政策沟通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以元首外交为引领,以政府间战略沟通为支撑,以地方和部门间政策协调为助力,以企业、社会组织等开展项目合作为载体,建立起多层次、多平台、多主体的常规性沟通渠道。中国成功举办两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为各参与国家和国际组织深化交往、增进互信、密切来往提供了重要平台。2017年的第一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29个国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脑出席,140多个国家和80多个国际组织的1600多名代表参会,形成了5大类、279项务实成果。2019年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38个国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脑及联合国秘书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等40位领导人出席圆桌峰会,超过150个国家、92个国际组织的6000余名代表参会,形成了6大类、283项务实成果。
多边合作不断推进。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中外合作伙伴发起成立了20余个专业领域多边对话合作机制,涵盖铁路、港口、能源、金融、税收、环保、减灾、智库、媒体等领域,参与成员数量持续提升。共建国家还依托中国-东盟(10+1)合作、中非合作论坛、中阿合作论坛、中拉论坛、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世界经济论坛、博鳌亚洲论坛、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领导人峰会等重大多边合作机制平台,不断深化务实合作。
规则标准对接扎实推进。标准化合作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23年6月底,中国已与巴基斯坦、俄罗斯、希腊、埃塞俄比亚、哥斯达黎加等65个国家标准化机构以及国际和区域组织签署了107份标准化合作文件,促进了民用航空、气候变化、农业食品、建材、电动汽车、油气管道、物流、小水电、海洋和测绘等多领域标准国际合作。“一带一路”标准信息平台运行良好,标准化概况信息已覆盖149个共建国家,可提供59个国家、6个国际和区域标准化组织的标准化题录信息精准检索服务,在共建国家间架起了标准互联互通的桥梁。中国标准外文版供给能力持续提升,发布国家标准外文版近1400项、行业标准外文版1000多项。2022年5月,亚非法协在香港设立区域仲裁中心,积极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多元纠纷解决路径。中国持续加强与俄罗斯、马来西亚、新加坡等22个国家和地区的跨境会计审计监管合作,为拓展跨境投融资渠道提供制度保障。
(二)设施联通初具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