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小用户”提供“大保护”(“融”观中国)(2)
记者发现,目前一些大型网络平台建立了防沉迷系统主动触发机制——可通过地理位置判定、用户行为分析等技术手段,筛选甄别未成年用户,然后自动切换到青少年模式,但多数平台都还处于手动启用状态,无法有效识别用户是否“未成年”。有些应用软件甚至打着可绕过“青少年模式”的旗号,诱导未成年人充值,这些削减了“青少年模式”的保护作用。
除了网络平台本身的漏洞,部分监护人网络素养的缺失,也是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的成因之一。
“尽管我们采用了人脸识别等技术协助甄别冒用成年人身份信息的未成年人用户,但成年人协助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监管成为最大难点之一。”腾讯“成长守护”负责人郑中向记者提供了一组数据:在她收到的未成年人消费申诉中,98%的实名信息为成年人,其中有超过70%账号触发过人脸识别并通过验证,这说明有成年人帮助孩子绕过防沉迷措施。同时,冒用、售卖平台账号的黑色产业链仍然存在。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发布的一份报告也显示,在调研样本中,有九成农村留守儿童长期使用专属手机或者长辈的手机。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缺乏网络素养,会直接影响对其子女上网的管理效果,进而在教育子女使用网络过程中出现简单粗暴等行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贞会说。
让“防护网”发挥效力
如何应对这些难点?日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让解决路径逐渐清晰。作为中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条例》将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对于社会关心的议题,《条例》均作出具体规定。比如,针对未成年人网络非理性消费问题,明确提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等,这意味着网络服务需要建立有效用户身份认证和年龄分级系统,实施差异化服务策略。再如,明确规定加强学校、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预防和干预,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细化网络游戏实名制规定等。
渐趋完备的制度体系为未成年人设置起“防护网”,如何让这张防护网发挥最大效用?
“一方面,互联网平台应做好自律,主动加强防沉迷机制,严格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和行为。”王贞会表示,“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还应充分发挥对未成年人数字成长的赋能作用,让数字技术助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郑中表示,“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应进一步向科技借力。网络平台等可运用身份识别、大数据分析等,进一步巩固技术手段对防沉迷的助力。
除了技术层面,郑中认为“堵疏结合”是未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需要努力的方向。“目前,互联网行业整体仍然聚焦在对未成年人使用时间和消费额度的限制上,在正面引导方面措施较为有限。我们应当从网络素养教育和线下科普资源等方面入手,丰富未成年人的课余生活,提升监护人网络素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真正有效的正面引导。”
“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不能单靠政府、企业、家庭、学校中的任何一方。”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说,多方共治、久久为功,才能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环境。
(责编:杨光宇、胡永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