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实行家电维修服务明码标价(消费视窗)
家电维修服务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为化解消费者在家电维修过程中的顾虑,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北京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要求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这一规定对家电维修市场带来哪些影响?如何净化市场环境,提升消费体验?记者进行了采访。
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说起自己的一次家电维修经历,北京市民王亮连连叹气:“家里某品牌燃气灶打火后再松手就熄灭,我在微信公众号填写了报修单,维修人员检查后说,电磁阀和电子点火器需要更换,收了580元的维修费,其中上门费80元、电磁阀160元、电子点火器340元。他说是公司统一价,也没开发票。”王亮当时觉得维修费挺高,但无奈家里做饭急着用灶台,就支付了这笔维修费。
维修人员走后,王亮上网查询发现,一个电磁阀最高不过30元,电子点火器贵的也就30元左右。对比之下,维修人员的报价高得离谱。他买的同品牌类似灶台,全新售价才2000元左右,而这次维修却花了580元。
目前,家电维修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依法自主制定。但个别经营者明码标价意识淡薄,出现了随口要价、价外加价等不规范行为。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家电维修收费的主要问题是价格不透明、信息不对称。此外,家电维修维权举证难,维权成本高,助长了部分维修机构和维修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近年来,消费者对家用电器维修服务乱收费的投诉举报数量较多,其中很多都与明码标价不规范相关联。另外,一些经营者还提供加急服务、夜间服务、高空作业服务等,相关服务价格也有待进一步规范。
为整治行业乱收费问题,《规定》要求经营者提供家电维修服务或者销售相关产品时,根据行业特点和交易习惯,自行选择标价签(含电子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展示板、电子屏幕等形式明码标价。对于同时提供多项服务或者销售多个不同品类相关产品的,经营者可以通过电子查询系统事先公示价格。对于通过网络方式提供服务或者销售产品的,经营者也应当履行相应明码标价义务,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明码标价。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要求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明码标价,同时规定收取‘上门费’必须提前主动告知消费者,这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是《规定》的最大亮点。”
“如果消费者遇到不合理收费现象,要及时收集证据,比如收费凭证以及官方公布的收费标准等,与维修机构或品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进行调解解决;如果调解还不能解决,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到法院维权。”陈音江说。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真正做到从源头加强监管
“家里冰箱不制冷了,我就在网站上搜索这个品牌的官方售后电话,拨打电话进行了登记,很快维修人员就上门了。”北京市民赵子茵回忆,当时有3名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后说冰箱主板坏了,经过一番操作,主板被拆了下来,维修人员说:“主板烧了,换一个要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