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部门:统筹发展和安全 提升监管适应性与针对性(2)
四是金融监管总局将牵头建立监管责任归属认领机制和兜底监管机制,确保一切金融活动特别是非法金融活动有人看、有人管、有人担责。推动明确跨部门跨地区和新业态新产品等金融活动的监管责任归属。确实难以明确责任的,由金融监管总局负责兜底。
易会满:提升监管适应性与针对性 全力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
证监会将着力提升监管适应性、针对性,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一是全力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风平浪静好行船。将加强对股市交易行为、资金流向的监测,建立健全风险综合研判和预警机制。完善一二级市场逆周期调节机制,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东增持,发挥好各类经营主体内在稳市作用。健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分级会商和快速反应,守牢风险底线。
二是落实监管主责主业。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着力提升抓早抓小的能力,强化对大股东资金占用、过度杠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缺乏隔离等潜在风险隐患的源头治理。健全资本市场防假打假机制,完善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体系,“零容忍”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同时,与有关方面一道,防范好房地产风险、地方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的传递共振。
三是坚决消除监管真空。加强监管协同,依法将各类证券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严厉打击“伪私募”,清理整顿金交所、“伪金交所”。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大型企业集团债务风险的监测监管。
四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健全内部协同机制,切实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同时,加强监管科技建设,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为监管履职提供更有力支撑。
(责编:王连香、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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