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文: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4-03-12 15: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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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升外资研发中心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申报本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并给予项目经费支持。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和威慑力。完善长三角地区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和十二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通过线索发现、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举措,加强对外资研发中心知识产权保护的联动协调。

七、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引才留才。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职称评审,其中,急需紧缺人才可突破学历、任职资历要求,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对外资研发中心的技术骨干申请加入上海市科技专家库,可适当放宽条件。外资研发中心聘雇的外籍人才在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时,可享受“容缺受理”便利。外资研发中心聘雇外籍高端人才,不受年龄、学历、工作经验限制,根据聘用合同可办理有效期最长为5年的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支持外籍人才申报中国政府友谊奖和上海市白玉兰友谊系列奖项。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依法依规聘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外籍高校毕业生来沪工作,按照政府间协议聘雇外籍青年人才来沪实习并办理工作许可。加强对外资研发中心聘雇人才的政策服务,使用多语种发布外籍人才相关政策,提高其获取政策信息的便利度。鼓励在外资研发中心工作的外籍人才申请“上海市外籍人才薪酬购付汇FAST PASS”,上海地区的银行为其提供可分次、可跨行、零审单的“一件通”薪酬购付汇服务。外资研发中心聘雇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照《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享受落户、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政策。将外资研发中心纳入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重点扶持用人单位。

八、落实科技创新财政税收政策。落实国家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外资研发中心平等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等政策,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及所在企业设立成果转化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平等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申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等,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专职研发人员数量在50名及以上的全球研发中心,可以参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政策获得开办费和租房资助。

九、加大外资研发中心服务保障。完善外资研发中心市、区两级服务专员机制,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外资研发中心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政策宣讲,推动各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加强对外资研发中心发展情况评估,分类指导,推动外资研发中心高质量发展。


(责编:王震、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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