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做好2024年交通运输防汛防台风工作
人民网北京4月18日电 (记者王连香)据交通运输部官网消息,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交通运输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预测意见和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结合本地和行业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具体事项如下:
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周密安排部署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早全面周密安排部署防汛防台风工作。要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有关部署要求,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指导辖区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切实落实防汛防台风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预案方案制定、备汛处突等措施。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突出重点地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出现问题的,要严查严处、到人到位。要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国家防总组织开展的汛前检查,对反馈的问题坚决做到立行立改、整改到位,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要落实应急度汛措施。
汲取经验教训,排查整改风险隐患
各单位要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强化风险评估和安全管控,全面排查辖区内防汛防台风隐患,特别是洪涝灾害风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城市易淹易涝点、台风影响区等可能影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平稳有序运行的重点部位,提高隐患排查的广度、深度、精度。要落实隐患整改闭环机制,建立隐患清单台账并定期复核、动态调整,限期整改销号,定期报告整改结果,严防汛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
强化预警预防,落实落细应对措施
各单位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协调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加强与气象、应急、水利、公安交管、自然资源、农业渔政以及新闻宣传等部门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合力做好会商调度、预警预防、抢险救援、交通管控、信息发布及舆论引导等各项工作,确保行业安全平稳度汛,为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公路方面,要做好公路基础设施检查和抢通保通工作。加强汛前、汛期巡查排查整改,对存在风险的公路基础设施要加强监控和防范措施,确保排泄洪通畅。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抢险方案,优化应急抢险力量布局,备齐备足应急装备物资,强化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灾情发生后,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及时组织力量抢通保通灾毁公路,畅通应急运输通道。加强汛期重点地区路网运行监测,确保重要点段监测视频传输稳定,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服务群众安全出行。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方面,要扎实开展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场所防灾治理工作,督促参建单位重点加强汛期施工驻地的风险排查整治。驻地设置在地质灾害或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域的,要开展灾害危险性评估,指定专人监测灾害风险,并落实相关防护措施。要督促企业建设相应的自动监测设施、声光电预警设备,建立完善巡查机制,设立可靠的逃生通道和避险平台等设施。要强化临灾预警“叫应”,指导有通信信号等条件的施工驻地(平原区30人以上、山区10人以上)建设高杆视频监控装置,并将视频接入所属企业及行业监管部门,由所属企业督促做好转移避险工作。对险情征兆明显的地区,施工单位要坚决提前撤离作业人员,确保参建人员安全。
港口航道方面,要加强港口码头、航道及航道设施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港口企业落实防汛防台风等相关规定要求,科学安排港口作业,做好人员避险、设备避风、货物避水,特别是强化遇水燃烧爆炸危险品和大型港口机械防台风工作,切实落实防灾措施,港口客运站要做好雨季防淋、防滑等措施,确保港口生产安全。加强对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巡查、值守和维护,及时开展抢通保通工作,加强航运枢纽大坝和通航建筑物运行安全管理,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防汛度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