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有了崭新“施工图”(经济聚焦)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手段和保护模式不断创新,专业化、现代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近日印发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针对假冒伪劣、恶意侵权等行为出台一系列措施,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支撑。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有了崭新“施工图”。《方案》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致力于系统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谁来建”和“怎么建”等问题。《方案》提出了哪些目标任务?我国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未来将出台哪些重点举措?记者进行了采访。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建设稳步推进
2023年9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会同上海市医保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本市医药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建立医药采购专利侵权争议快速化解程序和企业自主承诺制度,严格保障司法判决和行政裁决的执行。
在山东,为探索破解电梯产业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难题,德州市市场监管局推动成立跨区域的知识产权联盟“浙江南浔——山东宁津电梯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在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办、信息通报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
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促进创新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建设稳步推进,保护制度、保护手段和保护模式不断创新,有效提升了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现代化、智能化水平。
比如,近年来加快布局建设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就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它们为创新主体、经营主体提供集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综合服务,是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载体。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介绍,在这些机构的建设运行中,注重与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布局相结合、与地方保护体系建设相结合、与知识产权审查工作相结合,加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对接,推动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目前,全国已布局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71家,快速维权中心42家。全国主要的大城市、经济强市基本上建设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要小商品、快消商品产业集聚区基本建设了快速维权中心。
今年1至4月,全国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共受理维权案件3.5万件,平均办理周期2周;受理专利预审请求8.5万件,通过预审的发明专利授权周期保持在3个月以内。目前,在快保护机构备案的企事业单位已经超过15万家。
“《方案》从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标准、执法司法、授权确权、保护管理、社会共治、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建设、能力支撑7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郭雯表示,《方案》对于强化协同配合,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快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假冒伪劣、恶意侵权等行为,出台一系列措施
2023年4月,“伸缩手电筒”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何某向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责令宁海某电塑厂立即停止制造、销售涉案侵权产品。宁海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根据涉案专利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和网络平台成功维权记录,结合宁海某电塑厂承认涉案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抄袭何某专利产品的事实,依法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同步文书送达和证据调查环节,仅用28天即完成了案件审理,责令该电塑厂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犯外观设计专利的手电筒,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模具,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将未售出的侵权产品投放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