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工信部负责人就《稀土管理条例》答记者问(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4-06-30 02:41:01
浏览

  答: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稀土的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综合利用、产品流通、进出口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查看被检查单位有关文件和资料、询问被检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进入涉嫌违法活动的场所进行调查和取证等措施。二是明确法律责任。对非法从事稀土开采、冶炼分离,违反总量调控管理规定、产品追溯制度,收购、加工、销售非法开采或者非法冶炼分离的稀土产品等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规定从事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综合利用的企业,违反有关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依法予以处罚。

  问:《条例》施行后,将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一是加大宣传解读力度。针对《条例》专业性比较强的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对《条例》进行宣传,加强稀土管理的专业培训,帮助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企业等更好掌握《条例》内容。二是切实抓好实施工作。根据《条例》确定的稀土全链条管理制度框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三是促进产业提质升级。以《条例》施行为契机,以产业科技创新为引领,支持企业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提升稀土产业发展质量水平。


(责编:乔业琼、陈键)

关注公众号:人民网财经

关注公众号:人民网财经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事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三部门发文明确工作安排     人民网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杜燕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8日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根据公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等。…    
科技创新迎来更多金融支持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湖北推广“创新积分贷”,山东打造“科融信贷”专项产品,安徽推出“共同成长计划”,江苏创新“仪器贷”,深圳探索 “腾飞贷”…… 近年来,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不断涌现,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明显提升,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市场生态正在逐步构建。 如何进一步提升科技金融服务的触达率和获得性,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表示,要全面加强金融服务专业能力建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构建科技金融专属组织架构和风控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尽职免责等内部制度;建立科技型企业债券发行绿色通道,从融资对接、增信、评级等方面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债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