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相关子项目申报通知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19-03-12 15: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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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协学函企字〔2019〕17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计划单列市科协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协会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和各地方政府,继续举办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采取项目申报的形式向科协系统和全社会征集相关子项目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科技社团创新创业融合行动(项目编号:2019QYGZ01)

 

项目内容:由全国学会、地方科协所属单位机构、企业科协及企业科协联合组织、企业、专业机构等,围绕新时代创新创业重大问题,突出创业带动就业主题,彰显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举办各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大赛、论坛、展示、对接、路演、征集、发布等,在活动周启动前为活动周预热,活动周结束后持续开展双创服务活动,打造科协系统服务双创活动品牌。

 

项目数量:20项左右(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进行调整)

 

项目周期:1年

 

经费额度:15—50万元/项(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确定具体额度)

 

(二)新时代创业者说活动(项目编号:2019QYGZ02)

 

项目内容:遴选、邀请知名双创典型人物,活动周期间在主办城市主会场开展演讲活动,每天1位,宣讲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鲜活案例和深刻体会,充分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双创的指引作用。申报单位可照此内容在申报时提出该子项目新的名称备选。

 

项目数量:1项

 

项目周期:半年

 

经费额度:50万元

 

(三)双创理论和实践研究

 

1. 双创相关课题研究(项目编号:2019QYGZ03)

 

项目内容:在有关单位指导下,围绕双创理论和实践相关问题自行选题,重点围绕双创在带动就业、核心技术、数字经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区域发展战略等方面的作用开展研究。

 

项目数量:5项左右(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进行调整)

 

项目周期:1年

 

经费额度:10—30万元/项(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确定具体额度)

 

2. 活动周成效调研(项目编号:2019QYGZ04)

 

调查研究活动周对双创的整体拉动作用,包括对经济、科技、投资、就业、注册企业数量、参与活动周的项目发展、对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创新创业热度等。

 

项目数量:1项

 

项目周期:1年

 

经费额度:35万元

 

3. 前沿科技信息摘编(项目编号:2019QYGZ05)

 

项目内容:搜集整理、编译、发布权威媒体和信息渠道公开发表的全球前沿科技信息。

 

项目数量:1项

 

项目周期:1年

 

经费额度:30万元

 

(四)双创深入宣传活动

 

1.年度双创白皮书传播(项目编号:2019QYGZ06)

 

项目内容:采用新媒体手段,以通俗易懂的视觉语言和文字,宣传和解读年度双创白皮书,推动创新创业理念深入人心。

 

项目数量:1项

 

项目周期:1年

 

经费额度:35万元

 

2.双创新媒体主题专栏(项目编号:2019QYGZ07)

 

项目内容:由相关新媒体开设双创主题专栏,配合活动周组委会,发布最新创新创业政策和活动信息,跟进报道创新创业重点活动、典型人物、优秀项目、活动周组委会开展和支持的相关活动等。

 

项目数量:1项

 

项目周期:1年

 

经费额度:30万元

 

3.双创典型人物案例宣传(项目编号:2019QYGZ08)

 

项目内容:配合活动周组委会,深度挖掘相关地区、行业的创新创业人物事迹和典型案例,形成专题报道,在相关新媒体或权威平台上发布,加强宣传。

 

项目数量:1项

 

项目周期:1年

 

经费额度:35万元

 

(五)组织开展海外活动周(项目编号:2019QYGZ09)

 

项目内容:组织民间力量在海外举办相关活动,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宣传创新创业文化和理念,传播中国创新创业取得的成果,推动国际间的创新创业交流合作。

 

项目数量:1项

 

项目周期:1年

 

经费额度:50万元

 

二、申报资格

 

(一)各全国学会,各地方科协所属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业等,并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二)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三)在2018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不受理申报:

 

1. 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

 

2. 受到民政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

 

3. 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四)在2018年活动周项目中参与申报评审并入选,但未与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企业工作办公室)签署合同的,不受理申报。

 

三、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