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部门:加快双向开放 进一步便利投资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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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1月20日电 (记者黄盛)万事网联公司获得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富达等25家外资控股或全资证券基金期货公司相继获批;批准QDII(合格境内投资者)超过两百家,规模超过1600亿美元……近年来,我国坚持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持续拓展金融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双向开放的金融体系加速形成,金融贯通产业链、联结海内外的纽带作用持续发挥,进一步推进了经济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了投资贸易便利化。
“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11月19日在香港举办的国际金融领袖投资峰会上表示,将不断深化金融业的改革开放,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支持在华外资机构更加全面深入地参与中国金融市场,诚挚欢迎来自世界各地的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
李云泽提到,将持续提升金融业对港澳开放水平;积极支持香港总部经济建设,鼓励中资银行保险机构在香港设立境外区域总部;助力香港国际风险管理中心建设;深化内地与香港养老金融合作,推动大湾区跨境养老保险合作;支持香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内地与香港银行保险机构在绿色低碳、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深度合作;携手应对风险挑战,进一步健全内地与香港金融监管的沟通机制。
“坚持对外开放是中国资本市场走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将锚定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目标,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深化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进一步便利跨境投融资。一是保持境外融资渠道畅通,进一步提升境外上市备案效率,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二是继续拓展与境外市场互联互通,扩大沪深港通标的范围,拓展存托凭证互联互通,吸引全球中长期资金;三是深化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稳步扩大商品和金融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更好满足国际投资者多元化投资选择和风险管理需要;四是深入开展证券期货跨境监管与执法合作,持续加强与国际投资者的常态化沟通,切实增强政策的稳定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不断提升外资机构来华展业便利度。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表示,将会同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持续完善金融领域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稳步拓展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为外资机构来华展业投资创造友好包容的营商环境。
朱鹤新认为,要把已有的政策用好用实,然后结合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国际金融环境变化,进一步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原则的基础上,推动金融领域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不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金融业双向开放是高水平开放的基础应用。去年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要实现这一目标,制度型开放是“关键棋”,货币国际化是“重头戏”,便利化提升是“水磨工”,注重安全性是“必修课”。
(责编:杨曦、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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