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家呼吁加快洞穴保护相关立法(2)

光山新闻网 王林 2019-04-04 08: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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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金贵吗?”田稚珩告诉《中国科学报》,他们曾收到这样的留言。“有人在路边见到便敲下来作纪念,有人直接当石膏用。很多人觉得这东西很普通、不值钱,却不知这是重要的地质遗迹。”

落后的地质遗迹保护

岩溶洞穴不仅具有旅游价值,还蕴含着地壳演化、气候变化等丰富的地球“密码”。

“我国没有一个洞穴保护的法律,这才是最严重的问题。”张远海说。

上世纪80年代末,广西、贵州等地买卖钟乳石现象十分严重,老一辈科学家呼吁立法进行保护。此后,1984年,贵州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岩溶洞穴的布告》;2002年,广西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钟乳石资源保护条例》,但执行力度不强。

“尽管我们在很多方面领先,但在重要地质遗迹的保护方面却落后很多年。”张远海建议,立法可参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关键是要有约束力。贵州是溶洞大省,可以先做立法尝试,继而推广到全国。此外,在工程实施前也要先请专家评估,再进行施工。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谭明在给《中国科学报》的回复邮件中表示,“毫无疑问,这种不可复制、不能再生的奇异地质景观必须以国家的名义和权威加以保护,没有商量余地!因为任何人造工程都是有价的,而它是无价的!”

“我国还有很多工程正在建设,一定还会挖到洞穴,发现可遇不可求的资源,如果能探索出一个更合适的方式处理类似情况,也许就是这次事件的意义所在。”田稚珩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铜仁石花洞已经采取封闭式保护,施工已暂停。

《中国科学报》 (2019-04-04 第4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