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启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
教育部启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9〕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系列文件要求,推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做强一流本科、建设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全面振兴本科教育,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经研究,教育部决定全面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2019—2021年,建设10000个左右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点和10000个左右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
二、建设原则
面向各类高校。在不同类型的普通本科高校建设一流本科专业,鼓励分类发展、特色发展。
面向全部专业。覆盖全部92个本科专业类,分年度开展一流本科专业点建设。
突出示范领跑。建设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示范性本科专业,引领带动高校优化专业结构、促进专业建设质量提升,推动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分“赛道”建设。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地方高校名额分列,向地方高校倾斜;鼓励支持高校在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建设一流本科专业。
“两步走”实施。报送的专业第一步被确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教育部组织开展专业认证,通过后再确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三、建设方式
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分三年完成。每年3月启动,经高校网上报送、教育主管部门或高校提交汇总材料、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等,确定建设点名单,当年10月公布结果。
2.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按照建设总量不超过本行政区域内本科专业布点总数的20%,分三年统筹规划,报教育部备案后与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同步组织实施。每年9月底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报教育部,当年10月与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一并公布。
3.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如同时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按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公布。空出的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额可延至下一年度使用。
4.根据2019、2020年一流本科专业点建设情况,2021年将对各专业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的建设数量和建设进度进行统筹。
四、报送条件
(一)报送高校需具备的条件
1.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积极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紧扣国家发展需求,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着力深化专业综合改革,优化专业结构,积极发展新兴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
3.不断完善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积极集聚优质教育资源,优化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推进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强化实践教学,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和社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