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推销产品 电诈“夫妻档”专盯收藏者(2)
安平县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胡某共购买公民个人信息35678条,其中一部分来自于被告人梁某斌、朱某、李某和、张某波、刘某辉(另案处理)等人。这些人中,有的是快递公司职员,有的是收藏品公司员工,也有的是无业人员。一审判决书上记载,被告人李某和其表弟李某阳是某商贸公司员工,他利用工作便利将获得的1万余条收藏品客户信息,私自提供给李某和,李某和将其从网络及李某阳处所获的公民个人信息约18000条出售给胡某。
被告人梁某斌是北京一家收藏公司销售员,被告人冯某是北京某国际交流公司的库管员,两人均利用工作便利收集购买收藏品的公民个人信息,并进行信息交换,梁某斌出售给胡某公民个人信息10548条。被告人朱某是某快递公司快递员,在胡某向其求购收藏品公民个人信息时,其利用同事推荐,将从他人处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3330条出售给了胡某。
据了解,胡某购买这些公民个人信息往往是通过QQ群、微信群、论坛等互联网途径进行打包销售,根据人员类别和完整程度等方面的不同,每条信息价格从几分到几元不等。
实际金额高于认定数额
今年2月1日,安平县法院对被告人胡某等12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40万元;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44万元。
此外,尹某等5名话务员被以诈骗罪判处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梁某斌等6人被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还责令被告人胡某及5名话务员继续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70余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庭审中,关于诈骗罪的犯罪数额问题,部分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异议,表示有的假收藏品被退货,有的收藏品中含有真的人民币,应在数额中予以扣除。
法院认为,结合已收集的多名被害人陈述,以及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赵某、胡某银行卡交易记录情况,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电脑记录数据、记录本等,可以证实被害人的损失要高于银行卡转账记录数额。本案中,赵某、胡某银行卡转账收入为288余万元,该数额远远高于记录本中记录的涉案数额170余万元。事实上,这也是当前电信诈骗案件审理中一个常见的问题。由于电信诈骗案件往往涉及被害人数众多,公安机关因客观条件限制,或者被害人不配合办案,无法逐一收集被害人的陈述及财产受损情况,造成案件实际涉案金额远远高于最后被认定的犯罪数额。
因此,此案一审判决书上阐述,从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考虑,并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公诉机关以被告人销售记录本中记录的数额作为指控数额,可以作为被告人的犯罪既遂数额。被告人及辩护人相关异议,法院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