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装电梯?业主向邻居索百万“签字费”(2)
同日,记者向该社区所在的广安门外街道求证,街道工委宣传部证实确有此事。宣传部工作人员说,电梯安装需全体居民签字同意的政策来自于文件《北京市2016年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网站查到上述文件,其实施流程报建资料一栏中写道:“增设电梯应征得所在楼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同时应征得因增设电梯后受到采光、通风和噪声直接影响的本单元业主的同意,并应当妥善处理好住宅周边相邻关系。”
■ 声音
人大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陈幽泓:
个人诉求应合理合法 实施方案应再细化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陈幽泓副教授认为,公共决策的制定要有合理的实施方案,这个方案应该考虑到所有业主的利益,但这个“利益”需是合理合法的,“并不意味着一个公民就可以推翻整个公共决策,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实施,那就可以往下进行,个人要服从决策。这个社区中不签字的业主担心房屋因此贬值,这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我国老龄化社会已经到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会面临‘上楼难’的问题,安装了电梯肯定是让这个小区的品质提升、房屋增值。所以,该业主家提出的100万‘签字费’不太理性。建议个人诉求应合理合法,不能看到大家在与她协商,就觉得这个事儿她占理。”
陈幽泓认为,基层政府部门在落实决策之前要求100%的居民同意才开工这一做法并不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为了规避自我风险而让业主们将矛盾自我化解。
陈幽泓还认为,上述《北京市2016年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仍有待完善,“采光、通风和噪声到底影响有多大,这是可以量化的,涉及的这户业主到底会不会受影响,应该有具体细则来评估,即便是有影响,也应该列出对应的解决方法。”
北京市伟石律师事务所律师秦伟红:
是否“直接影响”采光等鉴定依据并不明确
北京市伟石律师事务所的秦伟红律师表示,从法律上来说,该住户的确有不签字的权利,但这个矛盾的根源在于修建电梯的《实施方案》,针对文件中的“征得因增设电梯后受到采光、通风和噪声直接影响的本单元业主的同意”这一条,秦律师表示,鉴定是否为“直接影响”的依据并不明确。
■ 链接
北京市老楼装电梯三种模式
一是“代建租用”模式,由业主委托第三方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出资增设电梯和后续维护,业主按月或按年缴纳使用费,解决了居民初次安装费用高的问题。
二是产权单位或集体出资加装模式。
三是业主自筹自建模式,业主自筹资金,委托第三方实施安装和后续维护,费用由业主约定分摊。
■ 数说
据北京市住建委统计,自2016年北京市启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以来,2017年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共开工459部、运行274部。2018年全年开工总计990部,其中已完成加装378部。力争至2020年实现增设电梯1000部以上。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实习生 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