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首个“护江”检察官办公室成立一年批
资料图:长江。陈超 摄
宜昌12月14日 (董晓斌 沙青 汪耀洲)“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向长江放流成鱼6200余公斤、鱼苗190余万尾,极大地修复了长江生态。”14日,湖北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检察长彭颂东表示。
当天下午,“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成果”新闻发布会在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举行。
宜昌市地处长江上游和中游的分界点,是三峡工程和葛洲坝水利枢纽所在地,也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
2017年12月25日,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在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挂牌成立长江流域首个“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检察官办公室”,依法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
该办公室设立一年来,密切对接公安、渔政、水利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批捕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5件16人,起诉8件19人;批捕涉嫌非法采矿罪2件7人,起诉5件16人,正在审查起诉1件10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从2015至2017年平均每年20件38人下降至8件19人。
发布会上,伍家岗区检察院还通报了长江中上游最大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通报称,今年6月4日凌晨,多名犯罪嫌疑人在长江枝江段水域进行非法捕鱼时被抓,现场查获鱼获物15个品种近1600斤。经专业机构评估,捕鱼造成该水体2000余万立方米内3900余公斤成鱼、170余万尾幼鱼遭受影响。
该案14日上午在宜昌市伍家岗区法院开庭,法院当庭宣判,8名被告被依法判处六个月至两年有期徒刑,其中7名被告在长江捕鱼水域放流成鱼3998千克、幼鱼1747835尾,以修复被破坏的长江生态环境。
彭颂东表示,今后,该院将坚决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