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后投案可否组成自首 从重庆市大足区某幼儿园杨斌彬案说起(3)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7-15 14:20:12
浏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划定,犯法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本身的罪行,认可指控的犯法事实,愿意接管惩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惩罚。在该案诉讼期间,杨斌彬自愿认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可查看构造指控的犯法事实并愿意接管惩罚,具有认罪认罚情节。

  最终,法庭依据杨斌彬自首和认罪认罚两个从轻减轻的情节,依法在杨斌彬法定刑期(3至10年)内从轻惩罚,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惩罚金人民币40万元。

  4、杨斌彬作为幼儿园认真报账事情的人员,为何可以或许贪污203万余元?对相关责任人员是如那里理惩罚的?在以案促改方面做了哪些事情?

  李文生:本案中,相关公职人员玩忽职守、履职不到位是造成杨斌彬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贪污203万余元环境产生的重要原因。主要涉及两人,一是大足区双桥尝试幼儿园原党支部书记、园长郭某某,二是大足区教委财政与后勤打点中心管帐蒋某某(委派至双桥尝试幼儿园)。两人因为事情原因,都与杨斌彬干系密切,对其很是信任。但信任不能取代监视,正是因为这种缺乏原则的信任导致了杨斌彬在贪污犯法的阶梯上越走越远。

  郭某某在任大足区双桥尝试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恒久间,对幼儿园的财政禁锢严重不妥,一是未按要求按期对双桥尝试幼儿园管帐账簿举办监视审核,致使杨斌彬恒久截留幼儿园资金未被发明;二是听信杨斌彬遗失幼儿园非税收入单据的托词,于2017年底以双桥尝试幼儿园名义出具证明直接入账104万余元(实际上资金并未上缴财务),致使杨斌彬截留幼儿园资金的问题未能被实时发明。

  蒋某某在认真双桥尝试幼儿园管帐事情中严重不认真任,对幼儿园非税收入单据入账核实严重不妥,一是在2017年底,以双桥尝试幼儿园出具的虚假证明,直接入财务收入账104万余元,致使杨斌彬得以一连截留幼儿园资金;二是保管银行支票和管帐印章明明不善,致使杨斌彬趁蒋某某不在办公室时,从蒋某某未上锁的办公桌抽屉中偷拿支票,盖上安排在桌上的管帐印章,从幼儿园根基账户中窃取资金。

  杨斌彬被依法判处刑罚后,大足区纪委监委对郭某某、蒋某某启动追责问责,依据二人的违纪违法事实,均给以了留党察看一年、低落岗亭品级处分。同时,大足区监委针对财政禁锢不到位的问题,别离向大足区财务局、大足区教委提出监察发起。

  2019年5月,大足区纪委监委以杨斌彬等典范案件为镜鉴,在全区教诲系统干部职工大会上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诲,要求从杨斌彬等典范案件中罗致深刻教导,深入分解,触类旁通,扎实敦促以案促改。从此,大足区财务局、大足区教委严格凭据监察发起,一方面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增强全区行政事业单元内部节制建树的通知》《大足区教诲系统财政人员交换轮岗实施方案》等划定,堵塞财政禁锢的制度裂痕;另一方面通过电子单据暨统一缴费平台改良、开展全区学校财政打点和经费出入环境监视查抄、财政人员交换培训、完善财政禁锢设备设施等办法,提高财政禁锢的综合程度。

  (本报记者 尹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