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警方回应“景区商贩卖疑似藏羚羊头骨”:正观测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10-13 0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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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山南丛林公安回应“景区商贩卖疑似藏羚羊头骨”:正在观测

  新京报讯(见习记者 薄其雨)12日,西藏山南丛林公安宣布传递,针对有旅客反应羊湖景区疑似有人贩卖藏羚羊头骨一事,丛林公安局连系林业和草原局野活跃物掩护科已开展核查观测事情。

  旅客岳某提供的视频显示,在小商贩的摊位上摆设着琳琅满目标眷念品,在摊位的偏内侧位置有一件形似藏羚羊头骨的商品,头骨整体呈玄色,并带有些许毛发,羚角修长传神。

  岳某汇报新京报记者,这样的摊位不止一家,在游览时留意到商贩表示都很警醒,“看到有人照相后会强制旅客删除照片,不清楚是真的野活跃物成品,照旧仿成品”。

  据此,西藏山南丛林公安宣布环境传递,接此情后,山南市丛林公安局连系市林业和草原局野活跃物掩护科当即开展核查观测事情,后续环境将实时向社会传递。

西藏山南市公安局官方传递。

西藏山南市公安局官方传递。

  12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西藏山南丛林公安一事恋人员处获悉,今朝已对此环境作出相应处理惩罚,详细环境还在进一法式查中。

  新京报记者查询到藏羚羊是国度一级掩护动物。另据《刑法》第341条划定:犯科猎捕、杀害国度重点掩护的贵重、濒危野活跃物的,可能犯科收购、运输、出售国度重点掩护的贵重、濒危野活跃物及其成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能拘役,并惩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情节出格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惩罚金可能充公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