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学校董事长调用公款1500余万元被判刑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10-18 00: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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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一学校董事长调用公款1500余万元被判刑

  新华社南昌10月17日电(记者赖星)江西一民办学校董事长沈某操作职务便利,多次调用公款共1500余万元……日前,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沈某上诉,维持原判,沈某因犯调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沈某是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一所民办学校的合资事务执行人、董事长,2007年9月至2016年10月期间,他为了筹措资金实施房地产开拓,便操作其职务便利,在未召开董事集会会议及其他股东不知情的环境下,指使财政人员将公账上的资金约682万元,分多次转到其小我私家账户或指定转账。

  另外,自2010年10月开始,沈某擅自以学校名义向这所学校的教职工集资,截至到2017年9月,沈某通过财政人员转到其小我私家账户或指定账户的集资款有约667万元。  

  “沈某还将这所学校公账上的2285000元举办调用,三笔金钱合计15781365.59元。”办案法官先容说,一审法院以沈某犯调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继承追缴沈某调用的资金,发还被害单元。

  沈某不平一审讯断,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沈某及其辩护人的上诉来由、辩护意见,没有事实和法令依据,不能创立,二审法院不予支持,抉择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王诗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