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0亿公益诉讼背后:涉黑组织垄断河砂 多名官员庇护(2)
2020年11月下旬,林镜泉等16人涉黑案在顺德区法院开庭审理。澎湃新闻注意到,作为该涉黑团伙的头目,林镜泉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串通投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收购珍贵、濒临野生动物制品罪等多项罪名被起诉。
同年12月,顺德区法院一审审理认定,上世纪90年代,林镜泉在三水经营渔港、夜总会、洗涤用品厂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并招揽董某勤等人作为手下,跟随左右,逐步树立声威。1999年11月,林镜泉指使董某勤等人在自己经营的夜总会对面开枪示威,恐吓驱赶有一定有影响力的竞争对手。事后,林镜泉为使涉案人员得到从轻处理,向相关公职人员说情。该事件扩大了林镜泉的非法影响,形成强势地位,标志着以林镜泉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初步形成。
组织形成后,通过经济利益诱惑,以招纳“马仔”、聘用员工等方式聚集组织成员,最终形成了以林镜泉为组织者、领导者,以林某明、董某勤、李某洪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中,林镜泉对组织事务具有最终话语权。
“采砂大佬”
起诉书披露,破案后,顺德区公安局共冻结林镜泉及其组织成员等人名下涉案银行账户135个,冻结资金人民币45589526.33元、港币23367.87元;扣押现金人民币6719695元、港币5345460元,汽车15辆,玉石摆件76箱,玉石首饰若干;查封不动产222处;冻结佛山市恒福兴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49家公司企业股权共62项。
林镜泉等人是如何攫取经济利益呢?
澎湃新闻注意到,完成原始积累后,自2000年开始,林镜泉逐步成为“采砂大佬”。据法院审理认定,2000年开始,林镜泉黑社会性质组织(以下简称“林镜泉组织”)开始涉足北江干流三水河段的河砂开采,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大肆开采河砂。在组织内,林镜泉占据主导地位,负责组织、领导、决定开采方式、获利用途等。
2000年至2010年,林镜泉组织非法采砂6936000立方米以上,获利10596万元以上。2014年下半年开始,林镜泉组织在北江干流三水河段非法开采河砂。其中,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中,林镜泉等人非法采砂576000立方米,获利1152万元。2015年中至2018年1月,林镜泉黑社会组织和黄某洪(另案处理)合作,在北江干流三水河段非法开采河砂,共非法采砂3720000立方米,获利9300万元。
除了在北江干流非法采砂,林镜泉等人还在北江干流清远河段、西江流域肇庆河段非法采砂。
法院审理认定,2009年起,林镜泉组织与陈某辉黑社会性质组织、张某华团伙勾结,在北江干流清远河段多个标段大肆超越开采许可的范围、数量、时间非法开采河砂,并就合作方式、利润分成达成口头协议,林镜泉组织占有水路销售利润35%。经调查,2009年至2018年期间,林镜泉黑社会性质组织与陈某辉黑社会性质组织、张某华团伙疯狂偷采河砂,谋取暴利,涉案金额超10亿元。
2011年起,林镜泉等人勾结邓某强(已判决)等人在西江流域肇庆河段非法开采河砂,林镜泉从中非法获利上亿元。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至2014年,林镜泉因在西江流域肇庆河段非法开采河砂被判处刑罚,而在林镜泉服刑期间,他仍负责相关河砂开采的组织、领导工作。
法院审理认为,林镜泉等人对北江干流三水河段河砂开采业形成了非法控制,同时与他人勾结垄断了北江干流清远河段河砂开采项目。而为了获取更大利益,林镜泉将其非法获利通过不法手段流转至该组织控制的佛山市三水恒福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相关经济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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