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公布(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6-01 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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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2月,根据权利人投诉线索,江苏淮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公安部门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17年至2019年,王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购进用于销售的侵权盗版图书68种、930475册,其中委托李某某印刷侵权盗版图书59种、929314册,运至其租赁的北京仓库和淮安仓库储存,后通过网络对外销售,涉案图书码洋9000余万元。2020年11月,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两被告单位罚金各50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60万元;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

点评:该案是非法印制、存储、销售盗版图书的典型案件。侵权人为掩盖侵权行为,从正规渠道购买极少量正版书籍,通过电商平台进行盗版、正版混搭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数量巨大,涵盖小说、绘本、教辅、童书等多个种类,社会影响恶劣。该案的查办,充分体现了严格保护的政策导向,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5. 江西南昌“0791DJ音乐网”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案

  2018年12月,根据相关线索,江西省南昌市文化执法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龚某某经营“0791DJ音乐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互联网上下载大量音乐作品,提供在线收听及下载服务,点击数1881万余次。2020年11月,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龚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

点评:本案侵权数量大、调查取证难,公安部门会同版权行政执法部门组成专案组,版权执法人员全程参与案件查办工作,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是推动“两法”衔接、提高执法效能的一起成功案例。

6. 山东济宁“5·21”侵犯著作权案

  2019年5月,根据权利人培生公司投诉线索,山东省济宁市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支队联合济宁市、市中区两级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查办。经查,济宁爱贝国际少儿英语培训机构负责人郑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委托济宁双星制版印务有限公司刘某印刷《爱贝国际少儿英语》等侵权盗版制品72012册,并通过网络销售盗版制品64824册,非法经营额403万余元。2020年12月,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处济宁双星制版印务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0万元。

点评:“剑网2020”专项行动将在线教育专项整治作为重点任务,大力整治在线教育培训中存在的侵权盗版乱象,严厉打击通过网络销售盗版网课和盗版出版物的行为。本案系侵犯培训教材著作权的典型案件,涉案作品涉及国外权利人,非法经营额较高。案件的依法查办彰显了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对维护教育培训市场版权秩序、树立版权保护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7. 贵州汪某等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美术作品案

  按照公安部统筹指挥侦办制贩假冒字画系列案的部署,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南京、成都等地打掉了制贩假字画犯罪团伙9个,扣押假冒名家字画3000余幅、假冒名家印章500余枚,查扣涉案资产1亿余元。其中,查明汪某等人将大量假冒李可染、李苦禅、吴作人、齐白石、黄胄、启功等名家署名的书法美术作品,送各拍卖行拍卖或直接贩卖,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2020年9月,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汪某等十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691万元至18万元不等。汪某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0年12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改判汪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