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湖北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3日向湖北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情况。督察指出,湖北省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美丽湖北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但工作仍有一定差距,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督察认为,湖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美丽湖北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
湖北省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成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生态保护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组织领导。制定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强化湖北境内长江全流域水环境保护,河湖长制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创建一批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扎实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以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为抓手,取缔长江干线非法码头1211个,腾退长江岸线149.8公里,完成417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积极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实现长江跨市界及一级支流河口断面考核全覆盖。积极推进“湖北长江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三五”期间,全省13个市州细颗粒物累计均值下降40.3%,平均优良天数比率提升17.4个百分点;114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1.2%。积极推动重金属重点企业污染源整治。全面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
积极谋划高质量发展。推动建立长江流域省际协商合作机制,签署《长江中游三省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将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实施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
湖北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认真办理群众投诉。截至2021年11月底,督察组交办的3103件群众举报问题均已办结或阶段办结,责令整改1001家;立案处罚178家,罚款3694万元;立案侦查15件,拘留8人,约谈252人,问责137人。
督察指出,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相比,湖北省工作仍有一定差距,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高水平保护的紧迫性缺乏足够认识,抓生态环境保护“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荆州市对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放松要求,对各县市上报的企业名单只汇总不核实,把关不严,部分应纳入清单企业未纳入。宜昌市长阳花香水岸康养旅游有限公司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长期以排险及场地平整名义非法挖山采石。在第一轮督察“回头看”及本批督察期间均有群众投诉的情况下,长阳县调查处理不严不实,不仅放任企业非法挖山采石,还积极为项目补办用地占林等手续。咸宁市通山县放松要求,截至督察进驻时,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仍有5座小水电站违规运行,导致部分河道干涸。
“两高”项目管控不力。“十四五”期间,湖北省计划上马大量“两高”项目,因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新增能耗达2053万吨标准煤,超出能耗增量控制目标,被有关单位橙色预警。“两高”项目未批先建问题突出,全省上报清单内在建或投产的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36个“两高”项目中,有30个手续不全便开工建设。黄石市“十四五”拟投产达产的“两高”项目新增能耗约494万吨标准煤,远超拟下达该市的控制目标。黄石市阳新县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大冶市灵成产业园的8个“两高”项目违规建设,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为推进“两高”项目建设,甚至在煤炭替代上弄虚作假,将因更改统计名称而退出统计库但实际并不使用煤炭的企业作为煤炭替代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