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湖北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2-13 18: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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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重点工作统筹谋划不够。省级层面既未对磷石膏综合利用进行系统研究,也未对相关地市提出明确要求。2020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为29%,远低于国家有关部门50%的要求。相关地市磷石膏综合利用推进不平衡,黄冈、孝感等市尚处于启动阶段。污水、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滞后。“十三五”期间,湖北省规划的新增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新增污水管网项目和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分别仅完成规划能力目标的61%、74%和63%。《湖北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在2020年建成的37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仅建成13个,6个尚未动工。

  解决群众环境诉求不到位。一些地方对群众信访投诉重视不够,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咸宁市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化工园区企业偷排问题仍然突出,异味扰民问题尚未解决。荆州市公安县青吉工业园等对群众反映问题整改滞后。

  二是长江大保护仍存在短板。全省沿江化工企业布局优化调整不到位,一些地方未落实关于“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长江上中游地区转移”的要求,引进一些污染较重的化工项目。个别沿江化工企业通过干扰监测设备制造生产废水达标排放假象,大量超标废水直排。《湖北省化工园区确认指导意见》明确由市州政府负责化工园区确认工作,但有的市州将审查责任推给县区,导致个别化工园区确认工作把关不严。荆州市沿江8县区已认定化工园区多达9个,其中石首市张城垸化工园区距长江不足1公里。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区田家河片区不具备认定条件,但通过挂靠获得认定,并已引进多个污染型化工项目。

  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明显。湖北省污水管网历史欠账较多,管网错接、漏接、混接等问题突出。如武汉市探测出混错接点3932个;完成缺陷检查的管网中,平均每公里就有5.9个三、四级缺陷。澴河流域部分地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存在明显短板,随州广水市应山片区大量生活污水通过明渠直排应山河,导致下游的王店国家考核断面水质长期超标;孝感市孝昌、大悟两县未完成“十三五”期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新增管网等任务,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澴河。

  固体废物堆填存在环境风险。截至2020年底,全省磷石膏累计堆存量达2.96亿吨,对长江构成较大环境风险隐患。湖北祥云(集团)公司轮镜塘磷石膏库、黄麦岭磷化工公司磷石膏库等由于管理不到位发生渗漏,污染周边水体。石首市在长江江滩建设无防渗的简易垃圾填埋场,威胁长江水生态安全。

  船舶修造企业违法问题多发。湖北省修造船企业众多,普遍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也未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对长江生态和水质安全构成威胁。黄冈、武汉等地部分修造船企业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冲滩方式进行船舶拆解。宜昌、仙桃等地一些船舶企业非法侵占岸线。

  三是部分湖泊生态保护不力。2012年颁布实施的《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明确要求编制湖泊保护规划,但大部分地方行动迟缓,一些湖泊的保护详细规划未编制。部分已批准实施的规划现状调查不实,制定的保护措施不到位。武汉市新洲区在编制朱家湖保护规划时,对该湖泊被占用的情况只字未提,也未提出还湖的具体要求或措施,朱家湖西侧湖面的湖泊功能至今未恢复。部分位于湖泊设计洪水位以下的湖边塘未划入湖泊保护区加以保护,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将春湖北侧应纳入湖泊保护区的湖边塘填占,后又用于春湖公园建设。